微信远程作证利于提升司法效率

2017-10-20 08:3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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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红梅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303法庭上出现了特别的一幕:没有亲临庭审现场的证人通过微信小程序“数字越法远程视频平台”进行了远程作证。越秀区法院院长万云峰介绍,越秀区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微信作证小程序,该案是全国首例证人通过微信小程序作证的案件。(10月19日澎湃新闻)

  我国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可是,一些证人由于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工作繁忙、身体欠佳等特殊原因,不能或不愿到庭审现场出庭作证,导致案件不得不延期审理。尤其是对一些特殊案件来说,证人愿否或能否出庭作证,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司法机关对证人的庭前保护、庭审中保护和庭审后保护是否有力。有的证人还需要24小时贴身保护,需要投入较多的司法资源。让证人通过微信“刷脸”远程出庭,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证人,节约司法资源。

  事实上,在越秀区法院推出微信作证小程序的同时,也有地方法院尝试利用微信视频让证人“出庭”作证。例如,东营市开发区法院近日在开庭审理一起劳务纠纷案件时,在庭审现场通过手机微信视频的方式确保了远在安徽的证人“出庭”作证,使案件得以顺利审结。与一般的手机连线微信视频作证相比,越秀区法院推出的微信小程序,由第三方公司联合开发,系统更专业更安全,可以确保整个作证过程信号畅通、画面稳定、声音清晰。

  有网友担心,让证人通过微信作证,如何防止证人被教唆胁迫,保障证言真实合法?在传统庭审中,证人被禁止在作证前旁听庭审并由法警监督,这是为了杜绝他人影响证人。就此而言,微信作证确需加强审核。在越秀区法院推出的远程视频平台上,证人需通过“人脸识别+公安比对”校验身份及认证,多方画面还要自由切换,这显然维护了微信作证的法律刚性。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司法审判走向网络化、智能化、透明化,是大势所趋。通过微信进行远程视频作证,证人无需亲临庭审现场即可“刷脸”作证,既可以方便证人节省时间,显著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率,也有利于法官及时查明案件事实,大大提升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越秀区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微信作证小程序,将案件庭审扩展到社交网络应用平台,搭建“互联网+审判”平台,让证人“触手可及”,在司法审判领域具有一定开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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