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符合条件将按热计量收费 遇极端低温或早供热
10月20日,全省冬季供热工作暨清洁采暖现场观摩会在青岛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凡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以及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新建建筑,这个采暖期要全部用起来,实行按用热量收费。同时,力争到2019年20万人口以上县(市)基本实现清洁采暖全覆盖,2020年基本实现所有县(市)全覆盖。
最近5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全省城镇清洁采暖和深化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冬季供热工作会上提到,凡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以及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新建建筑,这个采暖期要全部用起来,实行按用热量收费,确保热计量装置发挥作用。建立收费台帐,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小区、每一个住户。今年采暖期结束后,省住建厅将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此外,清洁采暖工作也在推进中,力争到2019年20万人口以上县(市)基本实现清洁采暖全覆盖,2020年基本实现所有县(市)全覆盖。此前,山东印发了山东省7个传输通道城市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对7市逐个县市区分解了计划任务。今年11月15日之前全省实施计划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居民户502649户。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7个城市10月底前必须完成规定任务,其他城市也要制定气代煤电代煤改造计划,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气代煤电代煤。
在推进清洁采暖中,可以利用污水源、工业生产废热余热,也可以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十三五”末,各地清洁能源供热比例要提高到15%以上。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全省供热面积10.77亿平方米,供热普及率70%,涉及975.61万用户。为保障今冬供热工作,要利用煤炭暂处低位的时机,集中资金,尽快增加储煤量;采用电采暖的,要加大配电网改造力度,保障供暖用电稳定;采用燃气采暖的,供气企业要及早谋划,提前储气,确保居民气量充足稳定。供热用煤储备量原则上不少于30天用量,燃气应急储备量原则上不少于3天用量。正式供热前,至少提前一周进行系统热态调试,确保按时达标供热。遇有大范围寒潮、极端低温天气等突发情况,要立即启动供热。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