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山东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公告说,因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需要,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济青高速北线将禁止五轴及以上货车通行。对其他车辆的交通管制,将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视情发布。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单幅双向通行期间道路畅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工程施工设计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和相关法律规定,山东省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对济青高速公路通行车辆实施限行交通管制措施。限行路段为济青高速公路全线,即G35济广高速K0至K22+210,G20青银高速K36+388至K323+350,途经济南、滨州、淄博、潍坊、青岛五市;2017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五轴及以上货车禁止通行;对其他车辆的交通管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视情发布。不过,为服务区运送石化油气的车辆,经目的地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可由就近收费站驶入及驶离高速公路。
提醒运输企业要根据限行规定,妥善调整运输计划和线路,而因施工需要,临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高速交警将另行发布相关通告或信息。违反限行规定的,高速交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及相关运输企业实施处罚。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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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检验车辆多110家企业被交警曝光
自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以来,公安交警部门强化源头监管,突出“人、车、企业”源头风险管控,压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筑牢道路交通安全源头防线。10月20日,市公安交警部门发布消息,对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110家企业进行曝光。
在此次被曝光110家企业名单中,有的是因为逾期未检验车辆多,有的是因为不配合交警部门建档管理,甚至有的企业拒不参加辖区交警组织的学习、月检。这些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漠,甚至出现交警部门三番四次协调也拒不按要求落实责任的现象发生。公安交警部门提醒被曝光企业要尽快组织车辆参加检验,坚决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对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约谈相关负责人、将相关车辆纳入缉查布控系统以加大处罚力度。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通讯员 曲海青 栾心龙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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