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实行"街长制" 2600条道路的926名"街长"上岗

2017-10-26 12:0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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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报讯 10月25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为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落细、落小、落地、落实,近日,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街长制”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城管委〔2017〕28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实行“街长制”,把精细管理标准和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米”“最后一人”,为全面打造“洁序净美”的城市市容环境,建设“美丽青岛”夯实基础、压实责任。目前,第一批负责2600条道路的926名街长已经确定。

  记者了解到,各区(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所辖行政区域总街长,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总街长;实施“个人承包”,区(市)级负责同志分别担任行政区域内主干道的街长,街道(镇)负责同志担任行政区域内次干道及其他道路的街长。主干道街长每周对责任路段及小区楼院检查不少于2次;次干道及其他道路街长每天对责任路段及小区楼院检查不少于1次。

  据介绍,街长将负责牵头全面摸排梳理责任道路及其两侧小区楼院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摸清底数,建立基础数据“一本账”,设立问题清单,逐一实施销号管理,逐个解决广大市民反映突出、社会影响大的重点问题,推动城市环境品质明显改善,确保在2018年春节前,让市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市容环境的变化。各区市将坚持全面统筹、综合治理,以道路为单元,统筹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广告牌匾、违建治理、交通停车、集贸市场等各种要素,统筹谋划、科学规划,把建与管、疏与堵、线与点、面与里等有机结合起来,以点带面,以路带区,推动城市管理品质提升。

  市城管办负责指导“街长制”实施,并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存在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将予以通报曝光,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通过实行街长制,将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规范长效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机制,为推动我市城市管理走在全国前列提供制度保障。(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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