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10月27日讯近日,山东省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等,方式包括盘活存量房,改建房用于租赁,增加新建租赁住房等,这也给租赁企业带来了种种利好,未来预计将有更多的开发企业进入长租公寓市场。
从去年开始,济南的长租公寓市场渐渐火爆,开发商开始布局,打造长租项目。近日,山东省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等,方式包括盘活存量房,改建房用于租赁,增加新建租赁住房等,这也给租赁企业带来了种种利好,未来预计将有更多的开发企业进入长租公寓市场。
开发商布局租赁市场 济南已有成熟项目
23日,记者探访了济南的部分长租项目,发现集中式租赁业已有开发商布局,未来,也有更多开发商打算进入这一市场。目前,济南市场最成熟的是万科的泊寓项目。这个项目从去年7月进驻济南,目前已有6个项目在营业,还有4个项目在运作。
记者走访了位于林业大厦和位于生产路的万科泊寓门店。据万科长租公寓业务负责人孙漠林介绍,目前万科租赁项目的房源有酒店、厂房、商场、办公楼等。“第一家店是改造的泰康食品厂的厂房,齐鲁软件园是办公楼改造。”孙漠林说,“改造主要涉及改建筑结构、水电、消防等,同时进行涉及和精装修,除去涉及施工图纸阶段,这个过程大概在三个月左右。”项目改造完后,要进行消防审批等,孙漠林说,如果工程完成的较好,审批过程一般是较为顺利的。
另据龙湖地产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龙湖的长租公寓项目“冠寓”在北京、上海等地已相继落地,济南也在计划筹备之中,虽然第一家门店的具体地址未定,但是负责人告诉记者,“以靠近需求为目标,会集中在写字楼、商业密集的城市中心片区选址。”
此外,代理公司世联行所持的红璞公寓,也成为济南长租市场的一个成型品牌。
租户主要为年轻人 市场火爆一房难求
10月23日,记者走进位于花园路林业大厦的万科泊寓,该门店位于6层至13层,都是13 -25 的小单间,一共有114户,目前已经是住满的状态。房间按照面积大小和朝向租金不同,在1300元-1900元不等。
记者在现场看到,6层的公共生活区域有休息区、公共厨房、公共洗衣房、一架台球桌、各类健身设备等供租户休闲娱乐的设施。除了6层有大约十间房间以外,其余房间都分布在7-13层。据门店工作人员介绍,这家门店在今年6月份开店,从开店开始就有大批租户到店问询,因为有明确的年龄规定,租户要求在18岁-35岁之间,所以这个公寓里大部分都是白领以及学生。
租户季先生是林业大厦门店第一批入住人,他说:“起初听说这家是新店,就赶紧过来看看,感觉配套很齐全,干净舒服就租下来了。”
随后,记者又来到泊寓的生产路门店,这家门店有自己的特色,大部分租户都是刚毕业的学生和入职1-2年左右的年轻人,有大批的95年-98年的年轻人,所以这里的租金相对较低,在830元-1800元不等。在配套设施齐全的基础上,还将大量的年轻时尚元素作为整个外墙喷绘。
探访的最后一站,记者来到济水上苑小区17号楼的红璞公寓,这个公寓区别于泊寓的酒店式小面积,是由普通商品住宅经过统一装修,成为只租不售的公寓,记者在现场看到,整个17号楼分为两个单元,每个单元一梯四户共21层,也就是说位于济水上苑小区内的这所公寓共有168套房屋对外租赁。据了解,这所公寓是去年12月开始招租,整套出租,面积为95 、110 、120 ,租金分别为2000元、2300元、2500元。室内配套有电视机、洗衣机、微波炉、空调等家电还有床沙发等家居,设施齐全。
租户朱先生是位白领,他说选择在这里租房是因为他就工作在这个小区的北门,也是因为同等价位的房子,这里的房子性价比很高。
改建后水电气执行居民价格 对租赁企业是一大利好
在探访中记者发现,这类长租公寓由于大多是商业用房改建的,虽然改造成可居住的,但是房屋产权性质没有变化,所以水电都执行商用标准,对租客来说,负担依然较重。
目前,位于林业大厦的万科泊寓门店电费是1.2元/度、水费为4元/立方,租户季先生表示,他平时用电量较多一个月电费大概是300元左右。探访后记者发现只有红璞公寓水电气价格为居民价格标准。
对此,万科泊寓的负责人孙先生说,商业水费、电费等,都要比居民价格高至少一倍,一方面给租户带来很大负担,另一方面企业要交的公共事业费用也贵了一倍,增加了成本。
不过,《意见》中提到,允许将已批地未开工、在建、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用途按程序调整为居住用地;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改建后的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价格标准。
孙先生认为,这对于进入租赁市场的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一方面租客吸引力更大,对企业来说也可以节省成本。
凭租房合同就能落户上学!济南住房租赁细则起草完成
济南住房租赁政策即将出台细则,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开展住房租赁调研工作,并已起草了《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正处于讨论修改阶段。
《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租房能落户,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学,更多的租房选择也将出现在住房租赁市场。政策出台后,大家最关心的就是何时出台相关落地细则。
昨天,记者从济南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获悉,为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加强住房租赁工作的要求,推动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该局产权处在年初调研的基础上,近期先后召开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和高校专家等参加的租赁工作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交流国内其他城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做法。通过结合济南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征求意见,加强实际操作性,分别于17日、19日召集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和部分开发企业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围绕培育和发展省城租赁市场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证。记者了解到,目前,该《意见》正在讨论修改中,预计近期就将出台。
“不仅是房管部门,目前包括国土、建委、教育、公安等多个部门,都在就济南制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相关政策提供重要参考。”据业内人士分析,在山东省出台的意见中,涉及多个部门共同推进。租房者子女就近享受中小学义务教育,这就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积极扩增教育资源供给,探索实行;租房落户,租赁房屋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等工作,则需要公安部门配合;支持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或发放租赁补贴,又涉及公积金部门的政策调整。除此之外,关于济南、青岛等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积极争取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国土部门也在积极地储备政策。
山东省出台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未来山东租房者可同享公共服务,可租赁房源也将大幅增加。
这个实施意见规定,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变更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和室内设施,并按时缴纳租金。山东将制定推行《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出租人、承租人及其他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这有利于保持相对稳定的租赁关系,维护各方尤其是租房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实施意见”的有关条款,合法稳定就业、租房居住的外地人,可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申领居住证或申请落户,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租房居住的本地人,在条件许可的县市区,其子女有可能就近上小学、上初中。无房租房的家庭,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可以提取公积金交房租。依法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机构、个人,可享受税收优惠。现有住房,已批地未开工、在建、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闲置国有厂房等,允许按规定改造或改建为租赁住房,水电气执行居民价格标准。鼓励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自持一定面积住房用于租赁,鼓励各地出让土地适当新建租赁住房,支持济南、青岛等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争取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综合齐鲁晚报、山东商报、央广网消息)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