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身份证" 山东11月1日起对韭菜产品"双证制"

2017-10-29 11:12   来源: 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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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蔬菜“身份证” 山东11月1日起对韭菜产品“双证制”

  



  “我以前只是一个种菜的普通农民,以后我的菜有了‘身份证’,我就是一个新时代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了!”山东省一家蔬菜合作社的大叔开心地告诉记者。

  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从 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韭菜产品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凭证“双证制”管理。

  “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凭证‘双证制’管理,是加强产地准入有机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的一项全新举措。”山东省食药监局食品监管二处处长王蕊表示,近日省农业、省食药监局联合下发了通知,决定以韭菜和韭苔(以下简称韭菜产品,不含加工品)为切入点,在全省范围内先行实施合格证和市场销售凭证“双证制”管理。

  王蕊介绍说 ,凡是纳入“放心韭菜”地图数据统计监管范围(种植面积在0.5亩以上)的生产主体,均列入实施范围。韭菜产品上市交易过程中,必须出具韭菜产品合格证和市场销售凭证,从而实现韭菜产品全程可追溯。严禁“问题韭菜产品”走出田间地头,严禁不具有合格证和市场销售凭证的韭菜产品进入食用农产品市场(指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不合临时性集贸市场)、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环节。

  “通过‘双证’,消费者可以了解到所购买的韭菜产品来自哪里,种植者是谁,出自哪块地,什么时间收割上市的。”王蕊比喻说,就是我们吃的韭菜包子也可以追溯到产地。

  据记者了解,鉴于韭菜产品生产与管理成本的约束,韭菜产品生产主体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自检合格、委托检测合格、内部质量控制合格、自我承诺合格等四种形式之一作为开具依据。

  对未提供韭菜产品合格证或销售凭证的供货者,由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韭菜产品入场销售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督促上游供货者开具韭菜产品合格证或市场销售凭证,否则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对检出限制使用农药或2次检出常规农药超标的韭菜产品生产主体,立即移出‘放心韭菜’地图,并依法严肃查处。”王蕊说。(人民网)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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