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发布 预计为企业减负12亿

2017-11-01 10:5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性基金)减少21项:

  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3、机动车抵押登记费;4、白蚁防治费;5、房屋转让手续费;6、环境检测服务费;7、公证费(仅限于行政机关);8、进口货物滞报金;9、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10、河道采砂管理费(含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11、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12、计量收费;13、药品检验费;14、认证费;15、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16、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17、卫生检测费;18、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19、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20、矿产资源补偿费;21、育林基金。

  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少11项:

  1、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2、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房地产档案利用收费;3、单位公共卫生费;4、管道燃气工程费;5、供电配套工程费;6、平时使用人防工程设施使用费;7、货物港务费;8、司法鉴定收费;9、律师服务费;10、基层法律服务费;11、电子口岸数据信息服务收费。

  增加1项:海洋产权交易服务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政策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近日,青岛市物价局相继梳理编制了《青岛市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青岛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青岛市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会同市财政局编制了2017版《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四项收费目录清单》)。

  记者了解到,《青岛市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国家、省、市对收费目录管理制度的新要求编制,属于首次公布,共包括17项青岛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青岛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以青岛2015年发布、2016年微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为依据,集中公布了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6项中介服务收费。

  《青岛市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根据《山东省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编制,因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制定,故执行省有关规定。

  《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是在2016年目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省价格政策调整情况修订而成,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及16个行政部门(事业单位)、25项收费(含8项政府性基金);第二部分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涉及22个执收机构、25项收费。

  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2017版)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及25项收费(含8项政府性基金)、16个行政部门(事业单位),收费项目与2016版相比,减少21项,减幅接近50%。第二部分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涉及25项收费、22个执收机构。与2016版相比,项目总数减少10项、行业减少8个,项目压减近三分之一。由于国家减费降负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与往年相比,无论是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还是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减少幅度是近年来最大的一年。

  2017版《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与2016版相比,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性基金)减少21项。减少的部门包括司法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计委、青岛海关、青岛检验检疫局、青岛供电公司(海润自来水)、山东省青岛船舶检验局。

  此外,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总的减少10项 ,其中减少11项,增加1项。

  在今年,在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青岛首先是从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并设置征收标准上限。其次是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第三是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而且从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

  据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通过持续清理规范,目前青岛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共有行政事业性收费38项(中央立项30项,省级立项8项);政府性基金8项(均为中央立项项目)。

  以上政策涉及青岛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预计为企业减负约12亿元,其中停止和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17项,减少收费9亿元。

  此外,2017年,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等降费政策,合计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710余万元。据悉,《四项收费目录清单》将在《青岛市政务网》以及青岛市物价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咨询电话:85911403,投诉举报电话:12358。

  城市信报记者 丁一

   [编辑: 刘晓明]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