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

2017-11-02 07:3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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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1月1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时说,检察机关健全冤错案件防范、纠正机制,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从源头上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

  据介绍,2013年以来,检察机关对从办案或申诉中发现的“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于英生杀妻案”“王玉雷故意杀人案”“陈满故意杀人案”“沈六斤故意杀人案”“王本余奸淫幼女、故意杀人案”“徐辉强奸杀人案”“黄家光故意杀人案”“谭新善故意杀人案”“丁国勤故意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依法启动纠错、监督程序,与有关部门共同纠错。

  报告显示,针对已发现、纠正的冤错案件,检察机关全面总结分析,深刻吸取教训。2013年9月,最高检制定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建立重大冤错案件发现报告、指导办理、异地审查、监督纠正、依法赔偿工作机制。2014年10月颁布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对有冤错可能的重大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2015年2月发布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常年坚持申诉、拒绝减刑以及因对裁判不服而自残的罪犯,注意听取其申诉,及时调查处理。

  此外,自2014年12月起,最高检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6次组织对各省区市检察院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对193起司法不规范案件挂牌督办。

  曹建明说,最高检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编制并修订检察机关司法工作基本规范,推进精细司法、精细管理。健全案例指导制度,发布9批38个在审查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具有典型意义的指导性案例,统一司法尺度。针对发现的问题,最高检先后颁布加强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防止说情干扰、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同步录音录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和“八项公开”等制度规定。同时,建立健全检察机关系统内巡视制度,对自身腐败行为“零容忍”。2013年以来共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833人。   据新华社综合整理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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