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把"校园欺凌"当儿戏了

2017-11-06 09:1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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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王学义

  11月2日,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五名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赵某、李某、霍某、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11月5日新华社)

  “校园欺凌”是一个严肃且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和学生之间开玩笑、冲突打架有着本质区别。校园欺凌具有长期性、隐秘性、双方强弱关系不对等等特征。北京所宣判的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欺凌案件,五名被告全是未成年少女。今年2月的一天下午到晚间,某职业学院女生朱某,只因“心情不爽想打人”,便伙同另外四名女生在宿舍内随意找了两人实施殴打、侮辱。她们与这两名女生此前并无矛盾,手段却极其恶劣,脱光了一人的衣服,用手机拍摄了羞辱、殴打视频,并在微信群内小范围传播。这造成了两人轻微伤,其中一人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学习。

  未成年的花季少女,却对同窗如此暴戾、残忍,这怎能不令人震惊、愤慨!可以说,此五人获刑罪有应得。依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事实上,五人最终所获刑期,还是在依法从轻处罚基础上的,因为其监护人已进行积极赔偿,并获得了受害者的谅解。

  从自由自在的校园到锒铛入狱,此案是一记响亮的警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校园欺凌与冲突、打架被混为一谈,因涉及未成年人,从家长到学校乃至某些执法部门都对此态度暧昧,多以批评教育、责成家长严加管教之类作结,致使问题愈演愈烈。特别是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很多施暴者在以往基础上还多了发视频这一手段,给受害者造成的伤害更大、更广泛,已到了必须依法从重惩治的时候。

  2016年2月17日,三名成年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因欺凌同学被判重刑,一度令很多国人感到吃惊。但近年来,惩治校园欺凌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共识,从中央到地方对此也一再强调。具体到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因校园欺凌而被追刑责的案件虽然依旧不多,但一些地方已开始“亮剑”,特别是自2016年之后。比如,北京此次判决与国外的案例相比,距离我们更近,也更具震慑力。同时也坚定宣示,在依法治国的当下,对校园欺凌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纵容。

  整个社会都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从家庭、学校到相关社会组织、专家等,都应该积极探索,建立一套完备的反校园欺凌防控体系,并通过完善相关立法增强约束感,还孩子一个安宁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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