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11月21日电(记者赖星)江西赣州市信丰县一诈骗团伙编造政府委托办理廉租房等谎言,骗取“好处费”逾千万元,受害者达1595人。日前,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此案多名被告有期徒刑14年6个月至8年不等刑期。
2015年2月份以来,被告人曹某、周某、罗某等人商议,假借办理廉租房名义骗取他人钱财。由曹某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周某、罗某等人对外宣传以骗取他人信任。其中,周某“办理”一套廉租房收取3000元至15000元不等费用,并从中抽取部分“好处费”后将钱交给罗某,罗某登记好后转交给曹某。
为了获取更大利润,周某陆续发展下线刘某、陈某平、王某华、刘某华等人为其拉客户“购房”,授意下线从“购房款”中抽取“好处费”后再将钱上交。
经查,此案被害人达1595人,涉案金额约1257万元。
信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刘某、罗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可以办理廉租房租赁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判处多名被告有期徒刑14年6个月至8年不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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