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通报7起涉黑恶团伙犯罪典型案件

2017-11-28 08:0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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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27日就“全省打黑除恶打霸治痞”工作情况召开发布会,通报了近期公安机关破获的7起涉黑恶团伙犯罪典型案件。这些恶势力团伙多以暴力、威胁手段欺压群众,扰乱当地正常生产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涉案“黑老大”及其犯罪团伙成员已被警方连窝端。

  泰安金轩良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2014年7月,泰安市公安局和新泰市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经缜密侦查,打掉了以金轩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经审查,2006年以来,金轩良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以暴力威胁方式肆意提高河沙价格,强行向水泥销售户收取保护费,非法控制放城镇建筑用沙市场和水泥经营行业,形成了以金轩良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大肆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79起,攫取大量非法利益,涉案金额110余万元,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发展环境。2016年3月28日,新泰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金轩良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罚金3万元。其他4名组织成员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其他罪名分别判处7年至1年零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滨州王某某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016年10月,滨州市博兴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打掉以王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破获违法犯罪案件19起。经审查,自2016年8月以来,该团伙成立“债无忧滨州市债券登记运营中心”,以暴力和“软暴力”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非法讨债,严重破坏当地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该团伙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致1人重伤、6人轻微伤,强抢车辆9辆,价值8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济南耿某某等人涉嫌恶势力团伙案件。2017年3月,济南市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打掉一个村干部组织插手重点工程、阻挠施工、强揽工程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37名,其中村支部书记3名、村主任2名。经查,济南市历城区唐冶办事处耿某某、刘某某、黄某某、张某某、赵某某与孔某某、王某某等人自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为控制垄断雪山片区基础建设项目,指使团伙成员强行阻挠工地施工,并以占地补偿不合理为由,煽动村民到工地聚集闹事,迫使土石方项目中标单位退出,由他们承接施工。该团伙共实施强迫交易案件2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4起,给开发商和项目中标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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