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岛经济区发出首张排污许可证

2017-11-28 11:03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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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日记者采访了解到,红岛经济区发出首张排污许可证。青岛恩利旺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完成公示及审核等程序,获得国家统一编号,成为红岛经济区首家获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这也标志着红岛经济区工业企业进入持证排污时代。

  根据国家、省关于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今年下半年对高钢铁、水泥、有色、石化、焦化、平板玻璃、制药、印染、化肥、制革、农药、农副食品加工、电镀等13个行业核发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是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是每个企事业排污单位必须持有的‘身份证’,排污许可证首次核发有效期为3年,延续核发是5年。”高新区环保局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介绍,“与以往排污许可证不同的是,新证不但包括了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水污染物排放信息和污染物排放的许可限值、许可条件等技术指标,更增加了企业自行监测 、环境管理台账要求、执行守法报告等环境管理方面的要求,真正实现了一证式管理。”“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将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 ,将面临最高百万的行政处罚。”

  据高新区环保分局工作人员介绍,新建项目必须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根据排污许可的要求,企业明确许可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量、排放去向等事项,明晰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管理要求等相关内容。

  据了解,红岛经济区涉及电镀、印染等行业共3家企业需核发排污许可证,除青岛恩利旺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已审核通过颁发排污许可证,另外2家已全部提出申请进入审批程序,本月全部完成排污许可证的颁发。

  城市信报记者 宫岩 通讯员刘喜悦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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