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4日起,省食安委首次开展对17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首次专项督查,食安委派8个督查组分赴各市,实地督查工作将在12月中旬完成,督查情况报告省食安委,并视情况报送省考核办或省委组织部,有关情况将纳入对各市2017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这是记者12月4日上午从省食安委食品安全督查媒体通气会上获得的消息。
此次督查的目的是,通过督查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推动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落地实施;督促各级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动“食安山东”建设和示范创建,落实餐饮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提升各级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能力,努力建设食品安全放心省。
督查内容包括:各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的情况;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作用,加强食安办建设,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情况;严防严管严控风险,保障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的情况;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动“食安山东”建设,落实餐饮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情况;2016年度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等。
另据了解,在实地检查阶段,各市抽2个县(市、区)和不少于4个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畜禽屠宰等各个业态的企业。部分被抽查的县和一部分企业是由省食安办事先确定、密封并严格保密,待督查组抵达被督查市后现场启封宣布。督查期间,各督查组公开监督电话,接收群众来电、来函,收集群众反映的当地食品安全和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各督查组给各市政府的反馈主要内容,将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
记者 杨润勤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