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媛 报道
半岛都市报12月8日讯 青岛市工商、国税、地税三部门12月8日联合发出提醒,2018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营业执照实现“一照一码”,未换照企业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并办理后续涉税事项。提醒称,凡2015年10月1日前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尚未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体办理流程为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应填写《关于换发营业执照/联络员备案申请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表格可登录“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查询,咨询电话:85916362。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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