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晒脱贫成绩单 转移就业助62万贫困人口脱贫

2017-12-14 14:27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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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12月14日讯 就业是贫困家庭脱贫的主要来源。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到目前,山东省贫困人口已累计转移就业30.2万人,通过转移就业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约62万人。

  面向就近就业的贫困人口,实施“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奖补政策。“就业扶贫车间”与农村贫困人口签订承揽合同,并在12个月内给付达到当年省定贫困线标准以上报酬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目前,就业脱贫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逐步成为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渠道。为此,山东省人社厅在创业扶贫方面,设立5.1亿元的创业扶贫担保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农村贫困人口,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3万元的“免反担保、免抵押”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

  扶贫先扶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韩金峰说,在技能扶贫方面,山东省实施了两类免费培训政策。对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项目清单制度,执行灵活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推行培训期5天以内的“短平快”式职业技能培训。对贫困家庭子女,实行入读技工院校“五免一享”政策,即免除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免费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免费推荐就业岗位,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对于因病致贫人口,省人社厅还制定了贫困人口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专项倾斜政策。针对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政府为缴费困难群众代缴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倾斜政策。针对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使用大病保险特殊用药不设起付线的倾斜政策。针对工伤保险,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实行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倾斜政策。

  数据显示,截止前三季度,全省累计为符合条件62.6万名贫困人口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将238.3万贫困人口纳入居民医保保障范围。前三季度,全省各级财政累计对贫困人口个人缴费补贴2.44亿元,全省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补偿医疗费用23.66亿元,其中基本医保补偿21.19亿元,大病保险补偿2.47亿元。

  此外,山东省人社厅还重点加强贫困地区四类人才队伍建设。自2017年起,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人员,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全省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设立“区域协调发展”引智专门项目,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将脱贫攻坚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规划,从2017年起到2019年,将贫困地区公务员全员培训一遍。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公开招聘,以县(市、区)为单位,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

  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移就业30.2万人,通过转移就业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约62万人,占贫困人口总数(242万)的26%,贫困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已占人均纯收入的51.7%,就业脱贫成效显著。 (大众网-山东24小时客户端记者 孙杰)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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