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现向社会征集意见

2017-12-18 10:5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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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继承和弘扬青岛市优秀历史文化,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本市已先后于2000年、2006年分两批认定公布了313处历史建筑(历史优秀建筑)。12月15日,记者从市规划局了解到,市规划局正在组织开展本市第三批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参照住建部和《青岛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关于历史建筑的确定标准,在对全市历史文化街区潜在历史建筑进行了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初步遴选出111处历史建筑(里院建筑72处、庭院建筑27处、其他形式建筑12处)拟确定为本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并已征求相关部门和区政府的意见。

  目前,市规划局拟确定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进一步向社会征集意见。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是大家共同的责任,欢迎对拟确定历史建筑名录提出建议和意见,可通过青岛政务网、青岛新闻网、青岛规划微信公众号、青岛规划研究微信公众号、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市规划局反馈建议和意见,也可以推荐七区范围内符合历史建筑确定标准的其他历史建筑线索。征集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55号青岛市规划局1405室,邮政编码:266071,请注明“历史建筑公众意见”字样,电子邮箱:guihuajuxuanzhichu@163.com ,联系电话:83893209。(城市信报记者 李晓芳)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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