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娄花
近日,《青岛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这也是本市首部综合性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文件。《实施意见》提出,完善信用“红黑名单”管理机制,明确联合奖惩重点对象,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氛围。根据《实施意见》,失信者将会受到限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限制出境、行业内劝退等多项联合惩戒措施,而守信者则会享受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公共服务便利等优惠。
给守信者发福利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据悉,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是由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本领域失信行为作出处理和评价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而形成的。《实施意见》对严重失信行为和守信行为进行了界定,明确将加强对失信者的行政性、社会性、行业性约束和惩戒,并通过开发更多守信激励产品对诚信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实施意见》首次提出要健全区域协同机制,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信用信息共享及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建立跨区域的联合奖惩机制,失信者的联合惩戒范围将不再局限于本市,这将进一步压缩失信者的活动空间。
《实施意见》的出台为青岛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市信用办将加强对文件落实的协调督导力度,探索建立信用联合奖惩自动化体系,真正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环境,加速推进“信用青岛”建设。
跨区域联动
让失信主体“无处可逃” 作为信用数据体系的基础,优化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是形成奖惩机制的重要一步。对此,《实施意见》提出,按照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建设思路,对各部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升级改造,形成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大系统”,并探索将信用信息数据库嵌入相关领域业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应用,实现信用联合奖惩自动化。
在现有信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实施意见》还突破性地提出了建立跨区域联动机制,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加强与其他设区市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评价结果互认,让失信主体“无处可逃”。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