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报道
半岛都市报1月1日讯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山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主要为了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
《预案》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政府食药监部门报告。
预案明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救治病人;稳妥保护现场和疑似问题食品及其原料等,不得转移、毁灭相关证据;按照相应的处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者将追责。
根据伤亡人数和社会影响核定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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