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娄花
12月1日起,我国水资源税改革扩围至北京、天津、山东等九省市,最近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青岛市也纳入了试点范围。青岛市水资源税从2017年12月1日起计征,2018年1月15日前申报缴纳。1月2日,青岛市开出首张水资源税税票。
2日上午9:00,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市北分局山东路征收厅,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通达分公司工作人员申报缴纳了地下水水资源税,在地税工作人员现场辅导下,纳税人按要求填写了纳税申报表,窗口工作人员顺利开出金额为94.5元的水资源税税票。这是本市第一张水资源税税票。
水资源税改革的核心是“费改税”,就是把之前的“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别小看这一个字的差别,可包含了不少的变化,不仅仅是征收部门从水利部门改为了税务部门,变成“税”之后,就更有了强制性。青岛市是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247立方米,占全国平均值的百分之十一,人多地少水缺是青岛市长期面对的市情。与此同时,用水浪费现象突出,缺水与粗放用水并存,地下水超采严重,水资源短缺问题已成为制约青岛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大瓶颈。通过水资源税改革,设置差别税额、依法加强征管,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调整优化用水结构。有利于发挥政府调控作用、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政策导向。
关注丨居民和企业用水负担将会有何变化? 费改税后,水资源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仍然延续水资源费的现行规定,即水资源税继续采用取水证制度,对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实际取用水量,从量计征。使用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不是纳税人,无需额外申报纳税。
从居民用水来看,水资源税与水资源费一样是城镇公共供水终端水价的组成部分,费改税后,居民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用水价格不变。
从农业用水来看,“扩大水资源税试点延续了现行水资源费政策,对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不征税,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从低征税。”上述规定统筹考虑了减轻农民负担与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的要求,有利于促进转变农业灌溉方式,培养农民节约用水意识。
从企业用水来看,根据用水情况各个行业和企业的影响会有不同。对于超采区的、采用地下水多的、高尔夫、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的企业用水负担将有所提高,通过这种倒逼的方式,将促使企业加大节水投入,主动采取措施减少用水量、调整用水结构和转变用水方式。
此外,水资源税改革明确了几种免税的情形,比如为鼓励水资源循环利用,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的免税,还有考虑到抽水蓄能发电不消耗、不污染水资源,对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税等。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