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韩小伟
1月11日半岛记者获悉,市安监局发布关于2018年度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品种规格的通知,通报了2018年度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
据悉,根据国家《烟花爆竹标志》(GB24426-2009)和《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的规定,按照《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要求,2018年度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包括:(一)包装箱上未标注产品名称、消费类别、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箱含量、箱含药量、毛重、体积、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执行标准代号及安全用语或图案等和未加贴允许经营区域批发企业专用封箱签的产品;(二)外包装上未标注产品名称、消费类别、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含药量(总药量和单发药量)、警示语、燃放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和未加贴允许经营区域批发企业专用防伪标识的单个产品;(三)拉炮、摔炮、砸炮、擦炮等和药量超过20g(或单珠药量超过2g)的吐珠类产品及无规则飞行轨迹的烟花爆竹产品;(四)人工装填方式燃放的各类礼花弹产品;(五)单筒内径大于等于30毫米规格的小礼花类组合烟花产品;(六)单个药量超过1g的黑药鞭炮;(七)各类土鞭及含有氯酸钾成分的危险性较大的产品。
[编辑: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