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审结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人员在一年半的时间里,拉拢医生“搭桥牵线”,向全国30个省份的患者销售抗癌类假药达数十种,总金额超千万元。经权威机构鉴定,这些抗癌药均系假药,有的根本不含有效成分。
注册公司做幌子 拉拢医生做药托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审结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法院披露,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期间,被告人纪维维伙同被告人陈忠华等人,在香港、深圳注册多家公司,从境外采购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药品,走私入境后销售给患者。同时采取通过公司官网宣传、向各地医院的医生推销等方式,将这些药品销往全国各地。除此之外,这个团伙还自行调配制作所谓的抗癌药品销售给患者。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药品稽查处赵刚毅 表示,它们主要是一些抗肿瘤的药品,也包括一些白血病、还有一些艾滋病用药。
有药品单价高达21万元 2016年3月5日,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接到举报后,以涉嫌销售假药,对这个团伙立案调查。据了解,这个团伙销售的药品价格从几百元到几十万元不等,有的药品单价更是高达21万元,然而,患者从他们手上买到的这些高价药,却并不能达到治病的效果。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药品稽查处赵刚毅 介绍,在水客带入的过程中,这个药品很可能就失效了,根本就没有实际的效果,对患者来讲也是一种潜在的危害。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涉案的自行灌装药品检验结果不合格,证实其不含有效成分,属于假药。而经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的鉴定,涉案的走私抗肿瘤药物,均属于必须经国家批准进口却未经批准的药品,依法应按假药论处。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周正茂 表示,根据查获的网络销售记录来看,已经销售出去的药品,案值是593万元,整个全案涉案的犯罪金额已经超过一千万元了。
法庭一审认为,被告人纪维维、陈忠华等8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分别被判处三到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金额的罚金。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