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建立 今年10月将首次晒国资家底
国资迎来全方位强监管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2018年以来国资监管在多个层面都有加强的趋势,提高监督效能、健全监管体系的步伐也在加快。《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于日前正式对外公布,多个省市也于今年相继出台了相关督促检查方案或规范性文件,如山东省委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国资委印发了《江苏省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汇编》推动依法监管、依法治企。此外,国资委日前公布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年度监督检查情况,也释放出了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加强国资监督的信号。
“加强监督、防止流失,既是国企改革重要内容,也是国企改革的前提。”国资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表示,国资委在从健全制度体系、构建工作闭环、盯紧重点环节、强化责任追究四个方面积极推进监管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据悉,下一步,国资委将加强对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的监督,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同时通过出资人监督、外派监事会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的协同配合建立监督协同联动和监督会商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正如董事会需向全体股东汇报一样,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国务院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向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必须推行的程序。”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指出。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张喜亮也曾公开表示,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对如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来说,全国人大将成为“最后一道防线”。
据悉,《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首次确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制度,将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意见》指出,目前国务院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产权日益明晰,国有资产管理机制逐步理顺,会计统计等基础工作显著加强,但同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内容覆盖不够完整,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有待从制度上加以完善。
根据该《意见》,从今年开始,国务院将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今年10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第一次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意见》明确,总体资产负债,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等颇受关注的工作都将成为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报告重点。这意味着今后国有资产将每年都将公开国有资产的家底,加强人大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
事实上,2018年伊始,国务院国资委、各省国资委以及企业内部督查力量的加强趋势就已经显现。公开信息显示,1月上旬,“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组”(下称“督查组”)督查组已对湖北、安徽两省进行了督查,并赴葛洲坝集团、沈阳机床等企业调研。据公开报道,督查内容主要是围绕“推进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加快形成国有企业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等方面。
日前公布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年度监督检查情况,则直指部分企业在内部管控、经营投资、境外管控、财务管理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国资委监事会公开的数据,第六任期首个监督检查年度,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累计列席中央企业会议3351次,实地检查中央企业子企业1745户,开展谈话5713人次,对9家中央企业进行了集中重点检查,对29家中央企业107个境外项目开展了实地检查,报送各类报告341份,印发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提醒函和整改通知174份,提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5171项。
近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员单位第一轮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报告》。至此,历时三个月的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和全系统第一轮巡视全覆盖整改成效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企业层面的督查巡视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中船集团通过巡视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记者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了解到,中船集团第一轮巡视完成了对44家成员单位和16个总部部门的巡视工作,还对5家单位开展了“回头看”。围绕巡视整改,全系统制定整改措施2066项,完成1909项。各单位共制定修订规章制度1847个;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225.64万元;处分151人次;提醒、诫勉谈话924人次,追责问责126人次。有的企业针对自身行业及企业情况,开展了有关专项督查。例如陕煤化建设集团公司结合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重点对年末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监察,深入一线施工项目部对农民工进行走访,及时掌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要求各单位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并将台账公之于众,确保公开透明。
记者 王璐 实习记者 黄可欣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