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学生实习,收取用工单位好处费
一些职业院校受利益驱使变身“中介”
专家建议,应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停招、减招等方式给予处罚
本报讯 (记者杨学义)寒假到来,一些企业又将目光瞄准学生群体,以招用实习生的名义获取廉价劳动力。记者发现,通过顶岗实习,一些职业院校将学生送进企业充当“学生工”,进行高强度、低收入、技术含量低的劳动,使学生权益受到损害。
在湖北某职业院校学习商务日语专业的同学小姜告诉记者,她被学校安排到三亚、杭州等城市酒店客房部、餐饮部顶岗实习,每月工资仅1000多元,不实习学校不给学分。
近日,有媒体报道山东聊城大学数百名学生被强制送往江苏昆山康佳电子公司实习,每日工作时间达13个小时,不实习就拿不到毕业证。
事实上,职业技术院校学生进入企业实习,是当前职业教育“校企结合”的题中之义。但现实中,却被某些企业及院校“念歪了经”。
一份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0所高等院校100多名师生参与的调查显示,仅有11.5%的学生表示实习岗位与专业对口,从事普工的比例高达93.6%。而职业院校则会收到用工单位好处费,苏州华硕电子厂的招工负责人曾表示,该厂经常招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并且会给介绍人1000元~3000元的介绍费。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告诉记者,适合学生顶岗实习的高新技术企业,大多不愿意为学生提供岗位。另一方面,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于待遇低、工作环境恶劣,出现了招工难。而国内职业教育总体来说水平低,因此“学生工”就被用来填补这一缺口。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闻效仪分析认为,“这是职业院校教育的计划性和市场之间的脱节。院校给学生承诺了美好前景,而学生实习后发现工作劳累、工资低,所以立刻换一个相对轻闲的工作。”这也造成“学生工”流动率极高,而高流动率又刺激了企业向院校要“学生工”。
熊丙奇认为,规范学生顶岗实习,需要从多方面努力。对职业院校来说,除了提高教育水平,还要由学术委员会评价实习单位、实习内容和实习质量;对企业来说,要与学校共同制订培养计划,安排老师代教,将理论和实习过程相结合;对政府来说,对院校输送“学生工”的行为,要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停招、减招等方式给予处罚。
闻效仪则提出,职业院校应服务于区域发展。他发现,输送“学生工”的职业院校大多集中在中西部地区,“有些地区并没有成熟的工业体系,所以这些地区的职业院校只能去沿海地区寻找机会,最终被利益驱使,沦为‘中介’。”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