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获环境补偿奖励金422万元 位于各区市首位

2018-01-31 08:20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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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倩倩 通讯员 张明媛

  半岛记者从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城阳分局获悉,根据1月22日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和青岛市财政局的考核通报结果显示,城阳区2017年度PM2.5、PM10、NO2、SO2平均浓度均有所降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由2016年的71.9%上升为76.7%,获2017年度市财政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励资金372万元,环保部秸秆禁烧卫星遥感监测未出现秸秆禁烧火点,获得年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合计422万元。获奖金额位于各区市首位。

  半岛记者了解到,2017年青岛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青岛市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以四项污染物(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秸秆焚烧工作的年度达标改善情况作为3类考核指标,对全市七区三市空气质量实行年度考核,改善得力的区市将获得奖励,反之将受到处罚。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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