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2018-01-31 10:13   来源: 新闻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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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城乡劳动者,以及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失业后仍在常住地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到常住地所在地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失业登记。请携带以下材料:

  1、本市户籍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2、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暂住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3、已办理解聘备案人员的《失业登记通知单》;

  4、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5、个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同时,您也可以登录“青岛就业网”网上办理失业登记。

  备注:非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本市户籍残疾人,到各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办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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