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德斌 这一处罚具有鲜明的警示效应,网络平台不能只顾经济利益,而不顾社会效益,漠视法律法规,纵容内容制作者发布、传播非法内容。网民也应该成为社会环境“净化器”,自觉抵制此类“精神毒药”。 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部署要求,近期,广东、北京两地“扫黄打非”部门深入查办涉儿童邪典视频案件。优酷、爱奇艺等一批为儿童邪典视频提供传播平台的互联网企业被依法查处。
儿童邪典视频让人震惊,一系列含有暴力、色情的内容以儿童喜爱的卡通角色进行呈现,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了母婴、育儿、益智的分类中。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以“精神毒药”戕害祖国花朵的行为,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是我们所不允许的。
我国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4条、第64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如违反上述内容,将由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给予行政处罚。刑法中也有相关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此可见,网络绝不是容纳邪典视频的法外之地。
此前,儿童邪典视频制作公司被查,公安机关采取刑事立案查处,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吊销该公司营业执照,而后,网络平台亦因提供传播服务而遭罚,这一系列处罚一点儿都不冤。在一段时间内,部分网络平台对舆论反馈态度消极,并未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只是屏蔽掉部分邪典视频,导致邪典视频持续在网络平台上传播,孩子可以轻易点击播放出来。直到媒体曝光,引发监管风暴后,涉事网络平台才动手进行清理查封,可由于时间耽误太久,社会负面影响已经严重。
这一处罚具有鲜明的警示效应,网络平台不能只顾经济利益,而不顾社会效益,漠视法律法规,纵容内容制作者发布、传播非法内容。相关网络平台必须主动作为,通过不断完善筛查精准性、加强人力筛查力量、建立健全不良视频举报制度及视频发布实名认证体系等多种方式,堵塞视频审核监管漏洞,切实切断此类“精神毒药”的传播途径。
另外,网民作为社会的一员,应该成为社会环境“净化器”,自觉抵制此类“精神毒药”,做到不点击、不转发、不传播,积极举报,彻底消除此类视频的生存空间。而家长必须有所反思,不仅要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更需要通过给孩子更多高质量的陪伴去关注孩子的精神家园,而非简单粗暴地以电子产品替代父母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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