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23日,记者从市城管执法部门了解到,春节后上班伊始,也是违规燃放“开门鞭”的高峰,一些商家、单位为了图个“好彩头”,违规燃放“开门鞭”,有的是在自家商铺门前,有的在十字路口,有的在广场空地等,燃放后产生的浓重烟雾和鞭炮碎屑,不仅影响空气环境质量,造成市容环境问题,而且无节制燃放极易引发公共安全隐患问题产生,给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按照《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正月初七、初八两天来,青岛市各级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提前部署行动,执法人员提早上岗、深入辖区,走进城市街区和商业网点等区域,着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燃放“开门鞭”进行严格执法管控,及时查处、制止违规燃放“开门鞭”行为。据初步统计,初七、初八两天时间,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80余次,依法查处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66起,罚款11000余元。
[编辑: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