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按照市政府“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推进规模化人才公寓供应”的工作要求,2018年,全市计划开工建设人才公寓100万平方米,基本建成人才公寓70万平方米。
2017年,我市积极实施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的住房保障模式。一方面,抓竣工、促入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年度实物分配计划;一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通过发放租赁补贴,支持其市场租赁住房多渠道解决住房困难。通过多方努力,全市共完成住房保障7052套(户),完成任务目标的117.5%。全年基本建成公租房9111套,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的130%。人才公寓全年计划新开工100万平方米,实际开工101.52万平方米。建设标准上,按照新出台的《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 (廉租住房)和租赁型人才公寓装修及配套标准》,积极提倡应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今年我市将继续强化住房保障工作,按照市政府“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推进规模化人才公寓供应”的工作要求,2018年,全市计划开工建设人才公寓100万平方米,基本建成人才公寓70万平方米。此外,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关要求,对租赁型人才公寓需求较大、土地资源较为稀缺的区,规划为住宅的建设用地鼓励配建租赁型人才公寓,加大租赁型住房的建设和供应。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目前青岛市区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高新区、蓝谷核心区规划住宅的建设用地主要配建人才公寓,其中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扣除拆迁安置用房面积后,应配建不少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5%比例的租赁型人才公寓或10%比例的产权型人才公寓,同时地铁车辆段、停车场、站点上盖规划为住宅的,也应配建不少于规划住宅面积5%比例的租赁型人才公寓或10%比例的产权型人才公寓。
为了保证人才公寓的供应力度,我市采取了多种举措。首先,加快推进在建人才公寓项目建设,尽快形成人才公寓房源的有效供应。其次,做好院士公寓等高端人才住房建设,为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做好服务。三是进一步鼓励区(市)政府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通过投资购买、租赁、团购市场存量商品住房等方式,筹集人才公寓房源。四是在需求集中的区域,适度加大人才公寓配建比例。在交通便利的地铁、轻轨沿线和站点上盖适量增配人才住房。五是在推进实物住房建设的同时,探索通过发放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等方式,缓解人才住房困难问题。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李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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