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培训限时免费? 扫码听课小心被"套路"

2018-03-07 07:5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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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业公众号打着《朗读者》节目旗号进行宣传。



  

CCTV《朗读者》节目公众号的官方声明。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红梅

  扫二维码,免费听课?近期,微信朋友圈里频频有人转发“扫二维码入群免费听课”的图文信息,这些宣称免费的微课包括朗读、外语学习、听名家讲历史故事等。记者调查发现,部分“扫码入群免费听课”的商家以免费为噱头进行变相推销,诱导网友关注公众号或入群,然后再要求交高额费用……

  ■事件

  朗读者培训限时免费?


  中央电视台推出的《朗读者》节目红透大江南北。近日,一张限时免费参加“朗读者”培训的海报,在微信朋友圈内热转。识别一下二维码,就能免费跟着央视播音老师学朗读?活动组织者究竟图啥?

  根据网友报料,半岛记者看到海报正中间是董卿拈花微笑的图片,上方是大号金色字体的“朗读者”,配有“央视播音老师亲自指导 30天线上手把手教学”“让朗读走进生活”的字样,海报正下方附有“长按识别 立即报名”的二维码,右下方还标注着“原价1899 限时免费 仅限500名”。网友纳闷,难道董卿老师开网课了?

  记者按照海报提示,长按并识别二维码后,弹出一个标题为朗读者的网页,大号字体的“让朗读走进生活”下面,提示“你已进入好友推荐免费报名通道长按二维码添加指导老师报名”。识别二维码之后,弹出一个名为“文谈书苑”的公众号,功能介绍一栏写着“让朗读走进生活,让阅读成为习惯”,账号主体是杭州爱果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关注“文谈书苑”公众号后,立即收到一条信息:“『朗读者』是由央视主播发起的纯公益朗读社群,旨在用爱发声,放松心灵。名额有限,抓紧哦”随后,记者点击公众号底部的“我要报名”,马上收到了3条信息。一位男士用播音腔说道:“报名‘朗读者’,请分享以下文字和图片到朋友圈并截图给我,审核通过后完成报名”。记者按照上述要求操作,立即收到一张“报名成功”的图片。

  ■探究

  “按要求”操作发现是收费微课


  在这张“报名成功”的图片里,又有一个二维码,下面标注着“请务必扫描关注上方课程公众号”。识别这个二维码后,弹出“善读书院”公众号,功能介绍一栏同样写着“让朗读走进生活,让阅读成为习惯”。记者关注后发现,该公众号底部有朗读练习、共读计划和精彩小说3个菜单栏。

  “朗读练习”是一组《王老师带你练声》的音频,内容包括练声基本原则、口部操以及声母、韵母的发音。每一讲下面都有“日日品读”微信公众号和“小鹿微课”的二维码。点击“共读计划”,弹出一篇题为《如何成为像董卿一样有气质的女人?》的文章,文末赫然出现“小鹿微课”的推介:参与“6个月一起读书”行动计划,每周阅读一本图书的精华,半年内就可以轻松读完24本图书……所谓的“共读计划”,实际上是“小鹿微课”的收费课程,原价499元现价199元。点击“精彩小说”,则出现“城南小说”公众号,账号主体是杭州易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央视《朗读者》节目曾声明,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名称都是“CCTV朗读者”,这是节目准确信息的唯一发布平台。《朗读者》节目组与观众交流的微信群,名为“《朗读者》董卿官方粉丝群”,此群早已满100人,只能通过好友邀请入群,而且还要等小朗审核。这就意味着,那些直接扫二维码就能进去的群,一定不是官方的。

  报料网友气愤地称,从一张“限时免费”的海报开始,被要求连续识别了好几个二维码、关注了一连串公众号,本以为有机会获得央视主播的免费培训,最后却发现和《朗读者》毫无关联。

  记者调查发现,公开信息显示,“小鹿微课”官方微信公众号的账号主体是杭州锐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课程涉及少儿英语口语、汉语拼音。

  记者查询工商信息发现,上述多个微信公众号背后的爱果酱、易汀、锐傲公司之间有密切关联,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都是同一人,注册地址都是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述公司旗下有多个微信公众号,均以“让朗读走进生活,让阅读成为习惯”为介绍,日常推送的是些有关婚姻、家庭、情感之类的文章,主页底部菜单栏都有“共读计划”一项。

  ■延伸

  免费承诺屡屡成空


  事实上,类似这样限时免费微课的宣传海报,在微信朋友圈里不胜枚举。“5招读懂英文原版名著”“已有36982位家长报名”“原价199元 限时免费报名”……记者识别海报中的二维码之后,加入“英文原版阅读-100”微信群,马上就有审核员@记者并发来几条消息:分享文字+图片至您的朋友圈和一个微信群,将截图发至本群,未转发或分组可见都不算报名成功。转发内容及配图如下:我已报名领取《5招读懂英文原版名著》课程!扫码免费报名,手快有,手慢无……

  记者按照要求转发上述文字及海报并截图发到群里,被助教拉入“自然拼读正式群-1”,群里有300多人,每隔几分钟就会有新人加入。不过,群里助教在热火朝天地鼓动群成员团购“小小读书会”的课程,原价599元,3人拼团299元。

  王女士打算在工作之余报个日语学习班,她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有朋友转发“外语免费学”的招生海报,“英语、日语、韩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挑一个免费学,快来扫码加入”。王女士扫码后,出现一张“外语免费学习俱乐部”的图片,“请1000个人免费学习外语,原价129元现在免费。名额有限先到先得”。按照图片要求,王女士扫描二维码后,加上一个名为“小语老师”的外语助教的微信。

  王女士询问“小语老师”课程是否免费,但对方表示,外语用的是教师的课程,零基础日语班需要交198元。王女士追问:“不是说限时免费吗?为何现在又收费了。”对方则迟迟没有回应。“如果学习需要费用的话,商家应该提前说明,而不是打着免费的幌子,诱导我们。”王女士告诉记者。

  “跟着历史名家陈教授,每天学习一个历史典故,以听故事的形式学习上下五千年(名额有限,只限前80人)。”吕先生是个历史爱好者,上月初,他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这条信息后便转发了,并按照要求扫码入群。吕先生说,微信招生海报上使用饥饿营销的方式限制名额,而听课群里实际有200多人。

  刚听课的头两天,吕先生评价陈教授“博闻强识、妙趣横生”。可到了第3天,群里发了一条通知:“由于课程录制需要成本,今起需要听课的亲,需要交费1000元,否则将踢出本群。”吕先生随后愤愤地退群。

  ■说法

  涉嫌诱导分享虚假宣传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如果经营者为扩大宣传而在微信等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转发可获得免费商品或服务”等广告,打着分享经济的幌子进行变相营销,本质上是利用受众的朋友圈获取更大的知名度进而获取更高的收益。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含有链接的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形式的互联网广告,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违者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根据我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业主承担民事责任,并要求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将此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将违法行为公示。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以及依法获得赔偿权,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以免费为噱头进行变相推销,或打着免费的幌子诱导网友入群后再要求交高额费用,均系虚假宣传,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可以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张宝清律师说。

  腾讯官方发布的《微信朋友圈使用规范》明确,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内容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腾讯协议规则的规定。发布内容如涉及违反相关规定,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微信用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这其中,就包括分享后才能继续下一步操作,分享后对用户有奖励等一系列诱导分享、诱导关注类内容。消费者可通过举报,敦促微信管理平台将商家纳入“失信商家”的行列。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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