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3月13日消息 今天,青岛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青岛市水环境主要包括地表水、黑臭水体、饮用水源地、地下水、近岸海域五个方面,分为省控以上和市控两个层面。2017年全市水环境治理成效显著,青岛市贯彻推进“水十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为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青岛市政府于2016年7月印发实施了《青岛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市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未来5到15年青岛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思路、目标及量化考核指标,细化确定了36项重点任务和16项保障措施,所有任务、措施、重点项目的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了具体部门及相关区市,配套建立了工作推进制度和重点问题督办制度。
2017年,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达到目标要求,重点河流水质不断改善,但受干旱影响,水体断流比例较高。全市在35条重点河流和33个重点水库共设有94个市控以上监控断面,2017年,断流15个,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41个,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断面数比2016年增加6个。全市国控和省控地表水监控断面有14个,2017年,断流4个,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4个。
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
2017年,全市首批排查发现建成区有14处黑臭水体,均列入国、省控范围,截至2017年底,已全部完成整治,分别为:市北区水清沟河、海泊河下游、杭州路河、李村河下游、昌乐河、湖岛河,李沧区李村河中游、楼山河,崂山区朱家洼明渠,青岛西海岸新区镰湾河、孟家庄河、黑头河,即墨区西流峰河支流和胶州市护城河支流。同时,对新排查发现的黑臭水体或疑似黑臭水体及时安排整治。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
青岛市18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全部列入国、省控范围,水质总体符合目标要求。2017年,除王圈水库、宋华泉水库、庄里头供水站等3处断流外,向城市供水的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按均值评价总体保持达标(达到或好于Ⅲ类)。
地下水水质总体有所改善
2017年,青岛市列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市控地下水点位53个,主要为浅层地下水,其中8个纳入国控范围。2017年,我市8个国控地下水考核点位中,3个点位水质改善,4个点位水质与考核基准值一致。53个市控地下水点位中,水质改善的16个,与基准值一致的24个。全市地下水水质符合国家、省要求不出现恶化的总体目标。
近岸海域水环境持续向好
2017年,青岛市近岸海域分为黄海近岸海域和胶州湾两大部分。综合环保、海洋等部门监测点位信息,2017年,按水质指标均值核算,黄海近岸海域国省控监测点位71个,水质优良点位71个。胶州湾市控以上监测点位45个,水质优良点位36个;按面积评价,胶州湾优良水域面积比例达71.8%,水质持续向好。
严把工业项目引进关
2017年,青岛市列入《市实施方案》实施的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共109个,截至2017年底,已完工87个,在建14个,正在办理工程前期手续的8个。各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实施,进一步保障了全市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2017年,青岛结合划定的生态红线、城市蓝线,严格实行差别化的环境准入政策,对红线、蓝线、胶州湾保护控制线等区域内的工业项目严格限批或禁批。加强工业聚集区水环境监管,全市13个省级及以上工业聚集区全部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不断提高工业污水达标排放水平,全市420家重点涉水企业全部建设污水治理设施。进一步加大不符合产业政策“十小”企业取缔关停现场核查力度,确保已关停的32家企业全部取缔清理到位,严防死灰复燃,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和排查,发现一家取缔一家。组织开展了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基础调查,有序推动十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同时,我市以大沽河、墨水河、嵯阳河等重点流域及环胶州湾近岸陆域为重点,加强重点行业排水企业、严重影响水环境的小型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环境执法监管,在推行网格化执法监管的基础上,创新实施突击检查、夜查、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严查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对严重违法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查处。
城镇水污染防治再上新台阶
全市不断提升城镇生活污染集中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消除城区污水直排、雨污混排等问题。2017年,完成了麦岛污水处理厂、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和银河水务(胶南)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一级A标准升级改造工程并通水运行,全市建成运行的2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均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总处理能力207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厂集中处理率99%,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市新改建排水管网249公里、污水泵站14座。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监管,提高污泥处置能力,加快污泥处置项目建设进度,建设完成娄山河污泥堆肥项目。加快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完成了空港工业区明渠清淤、顾家崖头北河河道综合整治、花林河河道治理、岔河支流截污、苑庄河中段综合开发利用和洙河中游河道整治等河道整治项目。墨水河流域综合整治等工程正在加快实施中。
加大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便治理、重金属污染修复等六项治理。在大沽河流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建立试点面积3.03万亩。全市不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主要涉农区市均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内1095家养殖场户已全部完成关闭搬迁,其中,规模化养殖场(小区)126家、养殖专业户969家。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市新建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60个、“退户进区”养殖小区4个,创建绿色发展示范场163个,遴选10种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予以推介。全市2425家规模化养殖场中,配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的2283家,占94.1%。全市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粪污处理水平及保障饮用水安全为重点,不断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完成336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超额完成省下达的190个村的年度目标任务。
全市近岸海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不断深入
以大沽河入胶州湾河口湿地修复为重点,加快环湾控制线绿道建设,积极推行胶州湾底退池还海,胶州湾海域面积不断扩大。不断完善全市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市环保、海洋部门协调建立胶州湾水环境联动监测机制,统一发布胶州湾水质监测分析结果。制定《青岛市防治渔业养殖污染排查整治方案》,全面排查全市渔业养殖情况,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治,减少入海污染负荷。完成沿海重点港口、码头、装卸点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发布实施《青岛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全市加大对老旧运输船舶的管理力度,严禁报废商船和排污不达标船舶参与营运。加强船舶防污染检查,不断提高船舶防污染管理水平,开展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和商船防污染检查,2017年,我市开展进出港商船防污染现场检查1125艘次,查处缺陷605项,监控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商船14883艘次,保证了海上危险品的正常运输秩序。
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
认真落实区域限批制度,从严控制新增取水许可审批,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严格水资源论证,将水资源论证作为取水许可审批的重要依据。大力拓展水资源供给, 加强调水工程建设,完成新河水库等南水北调配套调蓄水库建设,协调增加南水北调工程、引黄济青工程供水量,2017年度共调用客水约5.34亿立方米。加强灌区节水改造,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完成了即墨、胶州、平度、莱西4区市14处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46万亩。严格水功能区监管,完成青岛市水功能区划调整。积极推进再生水利用,促进污水资源化,完成锦龙弘业精制中水项目,拓展蓝海新港城等再生水使用项目。编制完成《青岛市海水淡化矿化规划》,全市海水淡化能力达到22万立方米/日。强化节水监管,提高用水效率,创建44家节水型企业(单位)或居民小区,2017年节水量1亿立方米以上,保持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
提升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水平
印发实施《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崂山水库、尹府水库保护区划界调整及确界,彻底取缔了18处集中式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章项目。开展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基础调查,52处“千吨万人”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基本完成。组织实施青岛西海岸新区、即墨、胶州、平度、莱西5区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升了377个村庄30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实行地下水水位、取水总量双控和动态监测,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完成68处报废取水井的封井回填工作。深入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青岛红福英水食品有限公司、团岛污水处理厂等2处入海排污口整治。加强水质监测,实施水质公报制度,及时监测并公开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厂水质信息,确保饮用水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程安全。
记者 徐圆
[编辑: 王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