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对经常接济和帮助自己的人,非但没有半点感恩之心,还到人家家里行窃。近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佟某。
佟某今年30来岁。1999年,年仅18岁的佟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在监狱服刑12年被释放。此后他又因为盗窃受过刑事和行政处罚。2015年前后,佟某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被害人王某。了解到佟某的经历后,王某非常同情佟某,把自己老家的房子给佟某免费居住,还经常接济佟某财物。王某家人认为佟某前科累累、劣迹难改,非常反对王某和佟某来往,但是王某不听劝告,对佟某疏于防范,不但邀请佟某到自家做客,连银行卡密码都不避讳佟某。王某的善待没有获得佟某的感恩,佟某在不务正业、债台高筑的情况下,首先将手伸向了王某。其趁王某不备,窃取了王某家的房门钥匙,在王某家中窃得三张银行卡和100元钱,并从王某的一张银行卡中盗支了4000元钱,后乘车逃往外地。王某发现后报警,侦查机关很快将佟某抓获归案。(“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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