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下发通知:"老赖"将被限制不动产交易

2018-03-18 09:5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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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记者17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

  根据这份通知,各级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参与房屋司法拍卖。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通知提出,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在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办理转移、抵押、变更等涉及不动产产权变化的不动产登记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人民法院,便于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同时,要建立健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据悉,为加强网络执行查询不动产联动机制建设,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各级人民法院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大力推进“点对总”不动产网络执行查询。目前,北京、天津、石家庄等45个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城市、重点旅游城市已经上线“点对总”不动产查询功能。2017年,全国法院使用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到被执行人房产26.8万套。

  ■相关新闻 山东出台新规,考试作弊学术造假将被记失信

  据新华社济南3月17日电 山东省政府日前出台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新规,对信用状况不良的自然人、法人等实施限制申请财政资金等惩戒。根据新规,在重大考试中作弊、在学术研究及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记入失信信息。

  据了解,山东省规定的自然人失信信息包括税款欠缴信息、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在学术研究及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信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经营人员通过注销工商登记逃避行政处罚信息等。这些信息将通过社会公开、授权查询、政务共享等方式披露,披露期限为5年。

  在同等条件下,对信用状况良好的自然人,山东省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将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激励。例如,在实施行政许可中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在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采取信用加分。

  而对信用状况不良的自然人,山东省行政机关、公共机构可以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包括在行政监管中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取消已经享受的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行政便利措施,限制申请财政资金或者政策支持等。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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