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本报A7版报道了《美容店突然撤离想退钱退不了咋办?》一文,针对之前张女士反映的问题,3月26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市北区台东第一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据工作人员介绍,因为新店与原店的名称和经营人员不一样,且新店与原店签署了转让协议,所以消费者与原店的纠纷应由原店负责。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原店,工商方面也在联系其负责人,在目前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已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于消费者,建议消费者在联系不到原店主的情况下,与新店协商相关服务事项,但是因新店与原店签署了转让协议,协议里明确规定,新店是没有义务退款给消费者的。如果协商还不能使消费者满意,消费者可通过法律渠道,到法院起诉原店主。
监管所工作人员表示,随着经济形势的日益复杂,美容店、理发店的预付款消费问题层出不穷,消费者在消费时要理性审视 。预付款之前要注意商家是否有营业执照、店铺经营是否正规,即使要付预付款,也要控制投入金额,适度投入。
城市信报记者 王川 实习生 孙瑜
[编辑: 刘晓明]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