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为切实做好春防期间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加强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火灾形势稳定,青岛市公安局、民政局、林业局联合从4月1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防惠农”居(村)民防火公约宣传推行活动。将从居(村)民应当自觉遵守的消防安全行为准则入手,做到“村村有宣传,人人都遵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居(村)民的不安全行为引发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活动期间,各镇村将利用广播播放居(村)民防火公约,并全天候播放春季防火知识音频资料,大风天气、森林防火紧要时期要通过广播提醒村民禁止烧荒和室外动火。镇村两级干部 、社区(农村)警务室民警、专职(志愿)消防队员、治安联防队员、护林员等将是防火宣传主题,充分利用自己的工作,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
如发现消防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如发现火灾,及时向村委会以及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如发现森林火灾,及时向森林防火部门报警。火警电话:119;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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