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外国专家局)、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公安厅联合发文,公布山东省《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细则,据了解,省人社厅(省外国专家局)会同省外办、省公安厅,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我省R字签证相关办理及配套服务管理,确保外国高端人才资质确认、R字签证审发和工作许可、工作类居留证件办理等各环节衔接畅通。
申请《确认函》(即申请R字签证)的对象为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A类标准条件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我省急需紧缺人才。
《确认函》的申请及签发程序:
(一)外国人才邀(聘)请单位,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http://39.155.161.12/)(以下简称“工作系统”),在线提交《确认函》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申请表》(此表需网上填写后生成,打印并由申请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上传至“工作系统”中);
2.邀(聘)请单位邀请函件(加盖邀请单位公章或经单位授权部门公章上传至系统,应写明邀请的外国人的姓名、国籍、护照号等基本信息,以及邀请来华的时间、目的或任务,简要介绍邀请单位基本情况、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证明申请人符合A类标准条件的相关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
4.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5.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二)所有纸质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均须以彩色扫描方式上传至“工作系统”。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须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邀(聘)请单位公章(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除外)。全程在线申请,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核验。
(三)邀(聘)请单位首次使用“工作系统”,应在系统内注册单位账号,在线填写单位有关信息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材料(所需材料参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事指南—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专门服务机构在线注册账号),除中央和省直驻济单位的申请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国专家局)受理外,其他单位在所在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证成功后方可使用该系统。已在“工作系统”登记注册的单位,无需另行注册。
(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国专家局)在申请材料提交之日起(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内)5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审查,符合条件的,向邀(聘)请单位出具在线签发的《确认函》。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在线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不符合条件、标准的,不予发放并说明理由。
(五)邀(聘)请单位将《确认函》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外国人才本人。
外国人才自《确认函》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向我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办理R字签证。
(一)申请材料包括:
1.签证申请表;
2.本人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
3.《确认函》打印件;
4.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我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为符合条件的R字签证申请人签发有效期为5至10年、多次入境的签证,为上述人员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签发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免收签证费和急件费。加急办理签证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签发签证。
值得注意的是,外国人才持R字签证入境后,可在山东及国内其它地区每次停留期限不超过180天。持R字签证的外国人才在鲁工作,并取得工资性收入的,其聘请单位须为其办理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
(一)持R字签证入境后,外国人向聘请单位所在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办工作许可,申请材料包括:
1。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
2。体检证明;
3。R字签证签注页;
4。护照信息页。
(二)各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在8个工作日内(包括预审5个工作日,审查、决定3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同时将相关信息交换至同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三)持R字签证的外国人才可全程在线申请工作许可的延期、换发和补发。
此外,持R字签证,在签证有效期内多次来鲁或赴国内其他地区的外国人才,每次入境,其邀(聘)请单位或本人需在“工作系统”中,按程序填报入境备案信息。
邀(聘)请单位是外国人才在鲁期间管理和服务的责任部门,对被邀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相关行为负全面责任,承担外国人才入境后的管理服务工作。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国芳 实习生 韩晓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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