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半数以上行政案件存在"告官不见官"现象

2018-03-29 09:59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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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3月29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在2017年全省法院公开审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43.3%,一半以上的行政案件仍存在“告官不见官”现象。同时,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呈现“部门负责人多、政府负责人少,副职多、正职少”的特点。

  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在2017年山东省各级法院公开审理的11965件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5185件,出庭应诉率43.3%,同比上升1.9%。

  在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中,呈现“部门负责人多、政府负责人少,副职多、正职少”的特点,其中县(市、区)级以上政府正职无人出庭。从去年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数据统计来看,部门负责人出庭的4433人,政府负责人出庭的617人。副职出庭的4831人,正职出庭的219人。

  从行政层级看,县(市、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多,省级、市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少。去年,县(市、区)及以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4730人,占93.8%,省、市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315人,占6.2%。其中,省民政厅副厅长张魁中、省司法厅副厅长迟丽华、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胡世光、烟台市政府副市长王晓军等领导出庭应诉。

  从各市情况看,出庭应诉率超过60%的有德州、潍坊、威海、淄博、滨州、济宁、东营、青岛和莱芜等9个市。其中,德州(93.7%)、潍坊(80.5%)、威海(80.2%)均超过80%。出庭应诉率不足30%的有济南(11.2%)、临沂(17.0%)、聊城(19.0%)、泰安(22.0%)和菏泽(29.8%)。(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贺辉)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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