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者获救"是对公益精神的滋养

2018-04-02 08:18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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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冯海宁

  湖南邵阳人李海军先后到过5·12汶川地震、4·14玉树地震、8·3鲁甸地震等多个救灾现场,帮助受灾者进行重建。最近,李海军不幸摔伤,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他决定尝试网络筹款。但令他没想到的是,在30多个小时内就成功筹集到20万元,其中大约有16万筹款来自他曾援建过的四川理县。(4月1日《北京青年报》)

  这一案例是对“好人有好报”的最佳诠释之一。2008年5·12汶川地震后,李海军到灾区理县参与救灾重建,当他遇到困难时,原灾区居民回报很及时——不仅打来电话或发微信询问他的受伤状况,还帮助他筹款。这种“救与被救”的真实故事极具感染力。

  尽管像李海军这样的志愿者,当初参与灾区重建时并没有想到日后有回报,但灾区居民并没有忘记这些志愿者。当初的“救”为如今的“被救”做好了铺垫。在一个有温度的互助社会里,很多人会通过各种方式去帮助弱者。从受助者的角度来说,也要牢记曾经帮助过自己的那些热心人、公益人,尤其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更要及时伸出援手——这是理县灾民回报李海军带来的启示。这种“救与被救”有助于形成良性循环,既能让志愿者受到更大鼓舞,也让受助者受到更多感染。

  也就是说,经历此次“被救”之后,不仅李海军本人会感受到公益的巨大力量,今后会为公益投入更多精力,而且其他公益志愿者、捐赠者也会感觉到某种鼓励。假如这样的事件多了,我们这个社会就能汇聚更多公益的力量,从这个角度来说“救与被救”是对公益精神最好的滋养方式之一,能让我国慈善公益事业加快发展,让社会更加温暖。

  为了让好人及时、更好地获得社会回报,笔者认为,各地还应该建立起完善的志愿者档案、捐赠人档案和联系机制,既包括本地志愿者、捐赠人,也包括外来志愿者等。即便志愿者不求回报,但也要记住并联系志愿者,在志愿者需要帮助时给予一定帮助。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建议,是因为李海军不幸摔伤的经历被四川理县一名工作人员知道,后来在四川理县团委的建议下,在网络平台“轻松筹”上发起筹款。这更像是始于一种私人联系,而非制度化联系。如果理县建有完善的志愿者档案和官方联系制度,就能及时对志愿者伸出援手提供更大帮助。

  我国目前有《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地方也有相关制度,对于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组织与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譬如,根据《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规定,志愿者在自身生活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就具有鼓励作用。在此基础上,不妨进一步完善志愿者制度,让志愿者遇到困难时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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