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纪委通报3起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典型问题
沂水县第十四届县委委员、县经信局党委书记、局长冯培辅,沂水县第十四届县委候补委员、杨庄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建华因单位多人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7年以来,沂水县杨庄镇财政所原出纳张瑞杰因挪用新农保、新农合等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杨庄镇财政所原所长孙树桥因违规用公款归还他人贷款、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等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冯培辅作为时任杨庄镇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单位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对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沂水县委研究并报市纪委批准,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王建华作为时任杨庄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不力,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王建华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沂水县委研究并报市纪委批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莒南县涝坡镇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高存良因单位人员违规操办婚嫁喜庆事宜被问责。2017年1月,莒南县涝坡镇初级中学工会主席王文超在未向单位报备的情况下,违规操办其女儿婚宴,收取涝坡镇初级中学80名教师礼金1621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莒南县涝坡镇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高存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单位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对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莒南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莒南县坊前镇经管站站长何伟因履行村级财务管理监督职责不到位被问责。2017年,莒南县坊前镇西杨圈村党支部书记杨久丛、大岭村党支部书记杜子庆因违反财经纪律、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莒南县坊前镇经管站站长何伟履行村级财务管理监督职责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对违纪问题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莒南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德州市纪委对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问责
临邑县临邑镇教育联区主任张志增等人在贫困生补助申领工作中把关不严、履职不力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临邑镇教育联区在申报贫困生国家助学金和寄宿生活补助时,对辖区学校上报的贫困生情况开展入户调查不充分、了解不全面,导致11名不符合标准的贫困生领取补助,造成不良影响。先后分管贫困生补助工作的临邑镇教育联区副主任甄丰洋、督导室主任马清茂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志增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并涉及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夏津县公安局双庙派出所民警刘树理驾驶警车执行公务多次违反交通法规等执法违法问题。2018年2月,刘树理在驾驶警车执行非紧急任务时,多次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且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不按规定穿着警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反映其存在特权思想,受到警告处分;双庙派出所所长朱宗杰因对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责任不到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平原县王凤楼镇小陶村党支部书记王河亭、麻寨村党支部书记王春东等人乱收费加重群众负担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王河亭违反有关规定,借收取黄河水费之机搭车收费,向群众违规收费1.3万元,全部计入村集体账目,用于村内零工、黄河水费上缴等支出。2014年至2017年,王春东以村级资金紧张为由,在未召开群众代表会议通过也未向上级政府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与村文书王桂月商议,向群众违规收费2.36万元,用于村内零工、饭费等开支,其中1.05万元未计入村集体账目。王河亭、王春东、王桂月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肖鹏、宋金义、崔金路担任平原县王凤楼镇工作片总书记期间,对所辖小陶村、麻寨村监管不严,导致出现乱收费问题,王凤楼镇党委责成三人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菏泽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稽查一科原科长武新国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私分扣押商品等问题。2016年春节至2018年春节,武新国利用职务之便,11次违规收受被监管对象购物卡、健身卡和其他商品;2次违规接受被监管对象的宴请。2016年中秋节以来,武新国多次与工作人员马磊(非中共党员差额事业编制)私分扣押的食品。武新国还存在违规实施处罚等问题。武新国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马磊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牡丹区小留镇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马世伟违规操办其子婚宴等问题。2017年5月14日,马世伟在小留镇某饭店为其子操办婚宴,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造成不良影响。马世伟还涉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定陶区种子公司经理王勇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1月18日下午,王勇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鲁R7F155分别到银行、医院办理私事,违反了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王勇受到警告处分。
鄄城县陈王街道中心校下属单位东城小学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4月,东城小学以迎接上级教育检查为由,违规使用保育费为该校和陈王街道中心校工作人员定做了89套西服和3套演出服,花费6万余元。陈王街道中心校副校长兼东城小学校长李帅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王街道中心校校长连明辞还涉及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4050元电话费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莱芜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莱城区高庄街道小庄村党支部原书记亓佩祥在扶贫工作中违规操作等问题。小庄村在2009年至2016年度农村低保困难家庭房屋补贴户、低保户及贫困户申报工作中,违规操作,未召开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会进行民主评议,均由亓佩祥个人决定上报人员名单;2009年至2012年,亓佩祥截留村民低保困难家庭房屋补贴共计3200元,用于村务支出。另外,亓佩祥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2月,给予亓佩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雪野旅游区大王庄镇于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于运财,村委会原委员王京华在扶贫工作中违规收费、截留救助金、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2006年至2013年,于运财与时任于家庄村村委委员王京华向本村部分低保户违规收取合作医疗费2310元;2009年至2013年,该村村委截留本村困难党员补助款、困难户救助金、重病救助金4800元,用于本村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发放福利;2009年,该村村委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000元,用于村务支出;同年,于运财、王京华违规收取本村5户低保户礼金共500元;2012年1月,于运财安排王京华将两名不符合条件的村民上报为五保户,违规领取五保金13100元。另外,于运财、王京华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2月,给予于运财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王京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大洛庄村党支部书记孟昭鸽在扶贫工作中违规发放扶贫物资、失职失责等问题。2016年2月,大洛庄村在发放扶贫物资过程中,违反规定,擅自扩大扶贫物资发放范围;2016年,该村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审核把关不严,将两户不符合条件的村民上报为贫困户,致使其违规领取扶贫资金1988.64元,该款项已退还。另外,孟昭鸽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3月,给予孟昭鸽党内警告处分。
记者 魏然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