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政策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2018-04-10 13:51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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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4月10日讯  今天,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山东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记者了解到,上世纪80年代,山东省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了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经营权的分离。当前,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将土地流转出去,农户承包经营权分离为承包权、经营权,形成了“三权”分置的局面。

  山东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王金宝介绍,在中央印发关于完善“三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明确了“三权”分置的地位和作用的同时,山东省也陆续出台了一些相应的政策措施。他表示,本次“三权”分置实施意见的出台将对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集体和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据介绍,《实施意见》提出从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各项权能、建立健全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巩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三个方面落实集体所有权,发挥土地集体所有的优势和作用。《实施意见》明确,依法维护农户土地承包权各项权能、巩固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严格农户承包权保护,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

  不仅如此,《实施意见》还提出平等维护经营主体土地经营权各项权能,强化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探索创新土地经营权放活方式、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支持体系,保障经营主体有稳定的经营预期。(大众网-山东24小时客户端记者 张玛睿)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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