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厕管理办法:不讲卫生最高要罚款2000元

2018-04-17 08:43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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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岛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通过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共厕所的保洁,需要所有人共同维护,办法中规定在公厕里不讲卫生,最高要被罚款2000元。

  全市共有各类公共厕所818座

  公共厕所是城市必要的环境卫生设施,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窗口,对于发挥城市功能,解决公众日常之需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公共厕所818座,其中市区660座。2008年,市内公共厕所全部免费开放,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将公共厕所产权下放至各区、市,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由各区、市负责,部分公共厕所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使用至今,设施设备老化,服务功能不完善,供需矛盾突出,无法满足公众需求。在公共厕所管理过程中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必要在现有的公厕管理基础上,学习借鉴先进公厕管理方式,就全市公共厕所管理和维护等方面制定相关规章。

  在公厕管理方面,全市已经明确公共厕所的管理范畴。包括政府投资建设和维护,或者由相关单位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后移交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维护的公共厕所,以及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公园、广场、医院、旅游景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内,由产权单位按照规划配套建设的公共厕所。在人员密集、公共厕所数量不足且无法新建市政公共厕所的区域,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与有关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将其内部厕所向公众免费开放。

  据悉,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5月11日前反馈至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二处或者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处。一、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二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邮编:266071,邮箱:faguierchu@163.com)二、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58号,邮编266071,联系电话:85650961,传真:82861171,邮箱:82962255@163.com)

  公厕里不讲卫生,最高被罚2000元

  记者了解到,本办法所称公共厕所主要包括两类。市政公共厕所,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维护,或者由相关单位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后移交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维护的公共厕所。另一类是社会公共厕所,是指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公园、广场、医院、旅游景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内,由产权单位按照规划配套建设的公共厕所。

  按照要求,新建、改建公共厕所的,应当严格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设置厕位,公共厕所设施的设置应当方便老年人、儿童和孕妇使用,并按照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提倡公共厕所增设母婴室、卫生用品自动售货设备等便民设施。

  公共厕所的保洁,需要所有人共同维护,办法中规定,任何在墙壁、设施上涂抹、刻画、张贴 ;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杂物;向便器 、便池、粪井内倾倒污物和废弃物;在便器外便溺;破坏公共厕所及其附属设施;其他影响公共厕所正常使用的行为。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导致公共厕所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应当赔偿损失;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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