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青岛、泰安、滨州通报20起典型问题

2018-04-19 09:17   来源: 新锐大众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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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纪委通报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1、市房产测绘研究院乱收费问题。2014年至2015年,市房产测绘研究院擅自扩大收费范围,超标准收取测绘费69.98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市房产测绘研究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李少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房产测绘研究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胡本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房产测绘研究院调度科科长刘文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市市政工程协会违规收取评审费问题。2012年至2014年,市市政工程协会以技术推广费名义违规向企业收取评审费共计31.68万元。2018年3月,市市政工程协会会长丁尚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市建筑工程质量协会乱收费问题。2016年以来,市建筑工程质量协会连续两年未通过登记管理机关年检,违规收取会费共计7.35万元。2018年3月,市建筑工程质量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维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违规销售刊物资料问题。2016年至2017年9月,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违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企业印制出售《工程造价信息》,收取资料费共计60余万元。2018年3月,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会长郑爱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青岛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1、李沧区浮山路街道枣山路社区党委副书记蔡军违规领取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蔡军在已领取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报酬的情况下,仍违规领取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7950元。蔡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2、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前登瀛社区党总支书记李兆伟在办理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2年7月,李兆伟任前登瀛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利用核算评估低保申请家庭收入的工作便利,违规为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的亲戚办理低保,致使其亲戚自2012年8月至2014年9月违规领取低保金等补贴共计1。91万元。李兆伟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款项被收缴。

  3、胶州市铺集镇邱家屯村原村文书邱法德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问题。2013年3月,邱法德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以低保户的名义为其父申请危房改造,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资金1。29万元。邱法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平度市仁兆镇院道村原村主任葛宝涛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问题。2012年2月至2013年3月,葛宝涛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以村民名义申请危房改造,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资金2。94万元,据为己有。葛宝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泰安市纪委曝光3起扶贫及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1、岱岳区道朗镇朱家洼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原主任、会计马玉厚违规经营扶贫项目问题。2016年7月至2017年11月,在未履行民主议事程序的情况下,马玉厚本人违规直接经营管理村里扶贫项目市民菜园,并安排其妻子负责种植和销售蔬菜,收支情况均未入账,与村委经济关系不明确,形成亏损5.57万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马玉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泥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村原会计古洪星和党支部原委员、原计生主任李成香侵吞征地补偿款问题。2016年3月至4月,古洪星在协助街道办事处发放村民征地补偿款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李成香采取虚报占地补偿的方式,两次共同侵吞7.17万元土地补偿款归个人占有。古洪星、李成香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泰山景区黄前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陈学财、刘朋在危房改造补助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至2015年,陈学财、刘朋均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12户危房改造户超面积建设部分验收通过,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陈学财、刘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滨州市纪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惠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马金祥不作为问题。2017年3月至8月,惠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未按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包保干部入户走访、完善扶贫档案工作,给精准扶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惠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马金祥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9月30日,惠民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沾化区下洼镇赵山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隆军林吃拿卡要问题。隆军林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村民办理低保过程中违规收受礼品。隆军林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1月17日,沾化区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滨城区滨北街道畜牧兽医站站长杨新忠不作为问题。杨新忠在担任崔家楼村包村干部期间,在上级多次安排、调度情况下,未上报崔家楼村石灰厂的情况,致使该石灰厂未被纳入治理名单,长期造成环境污染。2017年8月30日,滨城区纪委给予杨新忠党内警告处分。

  4、阳信县水落坡镇民政所原所长赵克祥乱作为问题。赵克祥在担任水落坡镇民政所所长期间,未严格审核申报低保人员家庭具体情况即同意将2名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纳入低保范围。2018年1月31日,阳信县水落坡镇党委给予赵克祥党内警告处分。

  滨州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崔新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08年6月至2018年1月,崔新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烟酒、字画、花瓶等贵重礼品和礼金。另外,崔新华还存在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8年4月,市纪委监委报市委批准,给予崔新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2、无棣县小泊头镇副科级干部殷建民违规操办其子满月宴问题。2017年9月16日,殷建民在县城某饭店为其子操办满月宴,超范围宴请同学及同乡,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月,无棣县纪委给予殷建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滨城区市西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贾建军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8年2月8日,贾建军违规收受辖区某电器公司赠送的春节节礼。2018年3月,滨城区纪委给予贾建军党内警告处分。

  4、惠民县何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丙广违规操办父亲丧事问题。2017年11月19日,张丙广在操办父亲丧事过程中,授意街道环保站站长何晶通知本街道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和辖区部分企业人员前往吊唁,并违规收受礼金3700元。2018年2月,惠民县纪委给予张丙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何晶诫勉谈话处理。

  5、邹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孙镇监管所所长张传东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8年2月4日,张传东违规收受辖区某食品公司赠送的春节节礼。2018年3月,邹平县纪委给予张传东党内警告处分。

  记者 魏然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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