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李沧交警接辖区停车场管理人员举报,反映振华路维客广场地下停车场内,有一辆冒用他人车牌的车辆。这辆白色现代小轿车前车牌为鲁 B26GHI,后车牌为鲁BJ89L7,前后车牌不一致,而且前牌上安装了两个车牌,两个车牌之间仅用夹子固定住。
接警后,巡逻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查看情况,这时,当事人马某也赶到了现场,经询问了解,原来马某家就住在附近,平时少不了为停车位发愁,商超虽有停车位但还要支付停车费。后来马某得知有朋友在停车场办理了包月停车,自己灵机一动,便想到了用包月车牌蹭停车位,因为朋友包月总有到期或者不再包月的情况,马某一下使用了七个不同的单牌,哪个牌子包月就用哪个。马某承认近半年来,每次进停车场,他都将包月车牌夹住遮挡在自己车的前牌上,出停车场后再将包月车牌拿掉。民警在马某车辆后备厢中找出了7个单牌,现场将假牌没收,扣车,并将马某带回中队进一步处理。
李沧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使用伪造号牌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通讯员 李先平王伟伟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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