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山东PM2.5同比下降14.6% 获生态补偿金近2亿

2018-04-26 14:04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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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4月26日讯  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水气环境质量状况、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环保部秋冬季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整改情况等全省环保重点工作。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70μg/m3,同比下降14.6%;省级财政共补偿16市资金19631万元,聊城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1980万元。

  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管言明说,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0μg/m3,同比下降14.6%;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21μg/m3,同比下降11.0%;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23μg/m3,同比下降39.5%;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0μg/m3,同比下降9.1%;重污染天数平均为5.8天,同比减少3.4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47,同比下降12.0%;优良率平均为60.9%,同比增加7.5个百分点。

  2018年第一季度,省级财政共补偿16市(威海市不参与本年度空气生态补偿)资金19631万元,聊城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1980万元。

  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上,地表水方面。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中,2018年第一季度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50.6%,较去年同期下降8.4个百分点;劣于五类水体断面比例为7.2%,较去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17市中,枣庄、潍坊、济宁、泰安4市水质优良比例未达到省级分解的年度目标,滨州、菏泽、淄博(受上游影响)3市劣于五类水体断面比例未达到省级分解的年度目标。有20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其中济宁7个,枣庄、滨州各3个,泰安、菏泽各2个,淄博、莱芜、日照各1个。国控入海及省控河流中,有32.8%的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目标或劣于五类,其中烟台、滨州2市超标断面均为5个;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威海等9市各1个。

  饮用水方面。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51个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98.1%,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黑臭水体方面。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17市城市建成区的165个黑臭水体中,153个已整治完成,总体整治完成率为92.7%,完成了年度任务。17市中菏泽市尚未达到70%的年度目标要求。

  在环保执法方面,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环保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4088件,罚款2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8件,罚款1261.3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1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9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35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8件。 (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姜洋)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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