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日报讯 (记者 付生)日前,市人社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潍坊市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行“先参保,再开工”机制,确保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
“先参保,再开工”机制是通过项目参保这一形式,着力解决农民工流动性强、难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市已在建筑业上全面推行该机制,本次扩大到交通运输等行业。按照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轨道交通等行业建设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短期雇佣的农民工,应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工伤保险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需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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