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在山东路401医院门口看到,每当有救护车鸣笛经过时,大多数车辆都会主动让行,但也不排除个别驾驶人视若无睹的情况,让人看着都替病人着急。其中一些未避让的驾驶人是担心给救护车让路会产生违法遭到处罚,还有人表示不知道该如何避让。交警部门表示,主动避让应急车辆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共识,在法律上也有明文规定,不避让应急车辆属于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介绍,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习惯上称为特种车辆或应急车辆,作为市民应该有自觉避让的意识。根据有关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当前车是执行紧急任务的应急车辆时,不得超车。这也意味着故意阻挡执行任务的应急车辆,将构成违法,会受到相应的罚款、扣分甚至拘留。
据了解,从2016年开始,青岛市就已经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的120救护车上全部安装了监控设备,查处有条件避让急救车而未避让的行为,定期将违法数据移交给交警部门,待认定后,不避让的车辆会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而对于因避让应急车辆而发生交通违法的问题,交警部门表示,为应急车辆让行过程中出现的交通违法,将不会录入系统。“在对交通违法进行录入时会有一个人工分拣过程,如果是因为避让应急车辆而产生的交通违法,我们不会录入系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交警部门表示,通常有四种情况应避让应急车辆。一是当发现自己和执行任务的应急车辆是并排行走的时候,司机应该立即停车,以阻挡本车道后面的车辆,给应急车辆留出行驶的空间;二是当发现自己的车与执行任务的应急车辆在同一车道上,并且处于应急车辆前方时,应观察一下两边的方向,立即向两侧移动,给后面腾出挪动的空间;三是如果遇到执行任务的应急车辆从对向驶来,而驾驶人位于紧邻中心线车道时,应当立即减速观察,如果对向车道因拥堵致使应急车辆无法通行时,应主动向右侧避让,以便执行任务的应急车辆可以借用对行车道通过;四是如果遇到路口红灯,自己车辆后有执行任务的应急车辆时,应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向左侧或右侧行驶,为应急车辆留出中车道作为通行的通道。此外,如果现场有执勤民警,所有车辆一定要服从民警指挥。
链接:“闯绿灯”也会被处罚
据交警部门统计数据显示,半数以上的恶性交通事故都发生在交叉路口,因为没有依法通过路口而造成交通拥堵更是屡见不鲜。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通过路口时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警指挥,绿灯也不能随便“闯”,共同为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的召开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对于广大驾驶人来说,开车经过路口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并不会真正安全、规范地通过路口。闯红灯违法的道理大家都懂,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闯红灯都容易导致交通无序,增加安全风险,并加剧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也将受到处罚。
但是有时“闯绿灯”同样是交通违法行为,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造成“闯绿灯”违法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车辆经过交通信号灯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通路口、十字路口,遇交通堵塞时还继续驶入路口;二是前方处于绿灯状态,但将车停在路口“黄色网格线”范围内的;三是左转弯时即使是绿灯也不要抢行,要让上一个红绿灯期间内遗留在路口的对面左转车辆先行,否则就是“闯绿灯”违法。由于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闯绿灯”的情况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大家觉得是绿灯,认为行驶合情合理,但是因为前进方向受阻过不去,当信号灯变成红灯时,就会影响到另外两个方向的车辆通行,很容易把路口堵死。交警部门解释,交通法规中对“闯绿灯”行为作出相应约束,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路口不会因双向交通流量的增大而形成死结。
机动车数量的增加还导致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现象越来越多,交通信号灯与现场执勤交警指挥不一致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根据有关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而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车辆和行人通过交叉路口时,如果信号灯和交警指挥不一致,应按照交警的指挥通行,不必担心在这种情况下因闯红灯被罚款记分。
交警部门表示,驾驶人过路口时要牢记服从交警指挥、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绿灯”,这既体现了我们的文明素质,也保证了交通顺畅,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负责。在即将迎来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之际,每一名交通参与者更要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构建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半岛客户端记者)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