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娄花 报道
半岛都市报5月25日讯 25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2017年,本市全市职工工资稳步增长。全市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3047元,比2016年增加4496元,增长7.7%。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3702元,比2016年增加4785元,增长8.1%。
2017年,全市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同比增长7.7%,高于全市劳动生产率增速0.7个百分点;全年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达18.4%,同比提升0.2个百分点。
随着本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逐步推进,新动能加快成长,部分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行业职工工资实现较快增长。2017年,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行业工资增速最快,达15.0%,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工资增速7.3个百分点。
2017年,在经济发展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增强,引领服务业工资水平明显高于第二产业,且工资增速保持较快增势。2017年,全市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5888元,同比增长6.2%。服务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3370元,增长7.5%,增速高于第二产业1.3个百分点。
营商环境优化促进工资增长较快。从不同登记注册类型看,本市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速为10.1%;集体单位为10.1%;其他单位为7.3%。其中,外资企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速为9.3%。
■名词解释 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在岗职工以外,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