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5月29日消息 日前,记者从青岛市国土局获悉,为加快推进青岛租赁住房建设,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在全省率先推出了租赁住房用地,大力开展租赁住房建设,并通过多种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房源。
市北、李沧等四区市集中建设租赁住房
其中青西新区团结路项目,该项土地面积约为0.9万平方米(约13.5亩)。初步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作为全省首块租赁住房用地,该项目已于4月27日完成了摘牌和建设主体确定工作。
市北区长沙路46号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约19.3亩),总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
李沧区衡阳路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40亩,其中,9.8万平方米(约147亩)可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可建设租赁住房约13.5万平方米。
城阳区明阳路项目土地面积约0.6万平方米(约9亩),规划建筑面积约7080平方米。
今年力争新开工建设人才公寓100万平方米
市国土局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人才引进的战略部署,加大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建筹力度,力争2018年新开工建设人才公寓100万平方米,基本建成70万平方米。
通过采取限地价,竞自持面积的方式来增加租赁住房房源供应。2017年8月,市国土局出台了《关于招拍挂出让土地中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土资房规〔2017〕2号),采取“限地价、竞自持面积”的方式,增加租赁住房房源。拍卖设最高限价,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但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出最高限价时,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入网下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竞报面积最高者为地块竞得人。目前,共有胶州、平度3宗地块成交,共竞自持租赁住房6万平方米。
积极探索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
拟在青岛市符合条件的区域开展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在审批程序、建设方式、产权管理、运营模式、监管办法、支持政策等方面进行探索,平稳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
市北区人民路项目(原青岛大学四方校区),土地面积约0.7万平方米(约10.5亩),共计可改造租赁住房约198套(间),另可建设约3000平方米功能配套建筑。
记者 宫昌乐 [编辑: 王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