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周转住房保障机制。
◆研究拟订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检查标准。
◆探索推行机关事务绩效管理。
◆实行国有资产全流程管理,建立全过程追溯体系。
◆到2020年对既有办公用房实现统一权属管理。
◆着重实施经费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职工住房、后勤服务、综合事务等8项“管理提升行动”,促进工作规范提升。
近日,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实施《山东省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文附后),加快推进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
《行动计划》指出,立足新时代新要求,要着重实施经费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职工住房、后勤服务、综合事务等8项“管理提升行动”,促进工作规范提升。
经费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基本建立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机关运行相关经费管理,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评价,构建省、市、县三级机关运行成本调查统计制度,探索推行机关事务绩效管理,逐步推进把机关事务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有资产全流程管理,建立全过程追溯体系。
办公用房管理方面,完善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健全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2018年出台《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房产出租管理规定、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标准等文件,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扎实推进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管理、统一调剂调配、统一维修管理、统一处置利用、统一物业规范。加强权属管理,建立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管理机制,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到2020年对既有办公用房实现统一权属管理。
公务用车管理方面, 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2018年完成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制定《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化、信息化建设,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特殊需要的车辆外,将各类公务用车及社会化租赁车辆等纳入统一平台,分级分类管理,统筹调度使用,实现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全省一张网”。
公务接待管理方面,适时修订《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研究拟订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检查标准,推进全省各级完善公务接待配套制度和开支标准,推动全省各级对招商引资等因公接待活动制定制度标准,实行分类管理。
职工住房管理方面,完善职工住房保障政策,基本建立以货币化补贴为主,周转住房、公租房、存量公有住房多渠道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周转住房和公租房建设管理,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周转住房保障机制,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办法、领导干部周转住房备案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并基本完成省直汉峪住宅区周转住房公租房建设,不断增加住房供给总量。
《行动计划》还对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提升行动、后勤服务管理提升行动、综合事务管理提升行动作出部署。其中明确,加快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利用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管理,巩固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清理规范成果,形成驻在地与派出地政府双重管理合力,推动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
《行动计划》指出,要稳步推进机关事务法治保障、标准化建设、信息支撑、政策理论支撑、业务指导、人才培养建设等六大体系建设,为全省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其中强调,要认真履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指导下级机关事务工作的职责,研究制定我省机关事务系统业务指导工作意见,就开展业务指导的具体内容、方式、方法做出规定,探索建立协作组、联系片等机关事务系统联动工作机制,促进系统协同发展,推进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一盘棋。
山东省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决策部署,统筹谋划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努力推动全省机关事务工作发挥新作用、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按照贯彻落实《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等要求,结合我省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第一章 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由大到强、全面求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保障机关高效规范运转和节约型机关建设主线,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管理效能,着力提升保障效益,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努力实现机关事务工作更有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平衡、更可持续的发展,切实发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节约型机关建设中的主导引领作用、在机关高效有序运转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在后勤服务保障中的指导监管作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协力助推作用,以更大的工作成效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助力现代化强省建设。
第二章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机关事务工作得到全面规范提升,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保障服务更加均衡高效,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集中统一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加强职能建设,规范职能设置,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推动形成边界明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理顺管理体制,推动实现基本职能落实到位,重要职能得到加强,政策和标准制定职能不断强化。加强业务指导,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建立上下对应、协调有序的机关事务工作业务指导体系,推进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一盘棋。
——机关事务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加强重点业务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制修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办法,构建起全省机关事务“四梁八柱”式的法规制度框架。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理保障能力和监督制约水平。强化法治观念,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不断提高机关事务依法行政水平。
——机关运行保障更加平衡充分。破除自我保障、分散保障格局,强化资源统筹利用,建立健全保障资源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使用制度。推进制度标准统一,促进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能源资源、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保障质量和效能持续提高,机关事务保障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节约型机关建设持续推进。强化成本观念,建立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报告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新建、扩建、改建、购置、维修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进一步细化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大力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2015年能源资源消费为基数,2020年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人均用水量下降15%。
——机关事务重点改革取得突破。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全省一张网”管理平台建成使用,公务出行保障更加有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稳步开展,按照上级部署,后勤服务单位改革、党政机关培训疗养机构改革等适时启动、取得成效,政府购买后勤服务监管能力不断加强。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职工住房保障长效化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自身建设全面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大兴调研之风,建立定期调查研究机制,促进政策理论水平提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开展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省、市、县的业务信息系统,有效汇集机关事务管理大数据,打造“互联网+机关事务”。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立足新时代全省机关事务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全省机关事务职责定位和工作实际,着重促进八个方面的规范提升。
第一节 经费资产管理提升行动
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基本建立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断理顺资产管理体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完善机关运行相关经费管理。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实际,抓好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公务用车购置、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等机关相关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力建立健全各类机关运行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根据机关运行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
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评价。推进建立机关运行成本核算和监控机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深化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构建省、市、县三级机关运行成本调查统计制度,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数据采集、统计和分析。探索推行机关事务绩效管理,逐步推进把机关事务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机关运行所需资金、资产、资源使用规范、高效。
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协调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分类制定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配置标准。实行国有资产全流程管理,建立全过程追溯体系。创新国有资产、专项资产监管机制,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节 办公用房管理提升行动
进一步完善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对下业务指导体系,提升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化水平,统一制度规范,基本建立符合我省实际、规范高效的办公用房管理模式。
深化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继续从严从紧控制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办公用房。深化超标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对经营性事业单位、协会商会、企业等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以及相关资源,按照规定做好摸底、接收、调配、使用备案和审批等工作。严格租用办公用房审核和管理,指导督促已出租(借)行政办公用房的收回工作。强化办公用房统筹管理使用,推进既有办公用房资源共享和集约利用。
健全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2018年,出台《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房产出租管理规定、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标准等文件,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扎实推进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管理、统一调剂调配、统一维修管理、统一处置利用、统一物业规范等各项工作。
加强办公用房全寿命周期管理。加强权属管理,建立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管理机制,推进使用协议签订和使用权证颁发工作,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查盘点制度、管理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到2020年对既有办公用房实现统一权属管理。加强配置管理,采用调剂、置换、租用和建设方式,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需求保障工作,不断改善办公条件,优化办公布局。加强使用管理,按规定标准核定办公用房面积,实行办公用房动态管理。加强维修管理,按照从严控制原则,加强维修改造项目审批,不断完善“现场勘查、评估论证、造价审核、批前公示、计划管理、竣工核查”维修管理机制。加强处置利用管理,采取转换用途、置换、出租、拍卖、拆除等方式及时处置不适宜机关办公的办公用房。加强物业服务规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办公用房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费用定额。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行统一物业管理。
第三节 公务用车管理提升行动
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编制、标准、配备、使用、处置等全流程管理,通过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实现公务用车管理“全省一张网”,全面提升公务用车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按照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根据任务分工,2018年完成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严格核定保留公务用车编制,公开规范处置取消车辆,配合做好改革情况督查、核准、上报等工作。
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2018年制定《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不断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统一处置管理。按照规定要求优先配备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省级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年度配备比例达到50%。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使用和处置管理等标准体系,实现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化、信息化建设,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特殊需要的车辆外,将各类公务用车及社会化租赁车辆等纳入统一平台,分级分类管理,统筹调度使用,实现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全省一张网”。建立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台账,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标识化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台账管理制度,落实全省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实现公车业务数据“一套表”,并按要求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公务用车处置管理,优化处置流程,规范处置,厉行节约。
创新公务出行保障方式。加强政策研究,完善配套措施,盘活机关内部、社会市场资源,运用系统的方法和手段,创新公务出行分类提供方式。在统筹、合规利用配备的定向化保障车辆保障公务出行的同时,通过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规范租用车辆使用及优化公交线路或提供定制交通服务等措施,有效保障公务出行需求。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到2020年,省级机关建设完成充电桩500个。
第四节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提升行动
大力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积极倡导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效应。
深入开展绿色行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重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绿色办公行动,提高办公环境绿色化水平。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引领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应用,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开展绿色食堂行动,推广食堂节能节水设备、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绿色信息行动,加强数据中心机房节能管理,实施节能改造。开展绿色文化行动,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
全面实施节能工程。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推进锅炉系统的安全、节能、环保标准化管理。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工程,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地源热泵等,推进废旧电子产品和办公用品等循环综合利用,加强废旧商品、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2020年底前,省直所属公共机构全部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节地节水工程,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实施节能计量统计基础工程。实施试点示范工程,创建100家国家级、100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0家全国、20家全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实施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完善节能管理业务培训机制,提升各级各类节能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实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程,重点在学校、医院等领域推广使用LED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实施智慧节能应用示范工程,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进能源资源消耗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
完善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公共机构节能协同推进机制。推进依法管理,完善制度标准,依法依规开展节能指导、推进、协调、监管、统计、审计、考核等工作。用好市场机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实施分类管理,完善节约型公共机构分类评价标准,推动建立完善能源资源消费基准线和能耗定额标准。突出重点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带头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
第五节 公务接待管理提升行动
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健全完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积极推进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
加强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建设。完成《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评估调研。适时修订《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细化配套措施,并做好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检查标准,抓好贯彻落实。推进全省各级完善公务接待配套制度和开支标准,做好与差旅制度的衔接。推动全省各级对招商引资等因公接待活动制定制度标准,实行分类管理。
加强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参与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督查。推进接待信息备案工作,对本级公务接待情况和下级公务接待开支标准进行年度备案。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接待信息的网络上报和统计分析,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大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监督。加强与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建立部门间议事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公务接待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
加强公务接待业务指导交流。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公务接待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形成上下贯通、纵横联系、分工负责、共同推进的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体系。通过召开会议、开展培训、专题调研、编印简报等形式,加大公务接待宣传、指导和交流,推动全省公务接待规范管理。建立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联络员机制,加强日常联系沟通。坚持市场化方向,探索建立机关接待服务场所资源共享机制,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公务接待提供住宿、餐饮、用车、会务等服务。
加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保障。根据职能分工,积极参与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的总务保障工作和会务服务工作。健全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确保综合保障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细处,保证各项重大会议和活动顺利举办和圆满成功。
第六节 职工住房管理提升行动
进一步完善职工住房保障政策,基本建立以货币化补贴为主,周转住房、公租房、存量公有住房多渠道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加强住房政策研究。充分考虑公务人员住房问题的特殊性,加强公务人员住房制度政策与社会住房制度政策的关系研究,加强不同公务人员分类保障机制的研究,加强落实租购并举要求的具体思路举措的研究,加强货币保障、实物保障或货币与实物相结合等多种保障方式的研究。
配合做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完成省直房改售房扫尾,做好房改房和省直汉峪出售房办证工作。加快推进审计整改清理腾退住房接收,会同财政部门开展住房处置工作。认真做好省直无房补贴审核,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落实补贴标准动态调整工作。
推进周转住房和公租房建设管理。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周转住房保障机制,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办法、领导干部周转住房备案管理办法,做好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筹集、调配、管理、维护工作。组织实施并基本完成省直汉峪住宅区周转住房公租房建设,不断增加住房供给总量。研究制定省直机关存量公有住房处理意见和管理办法,指导协助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存量公有住房管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的住房供应机制。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完善省直公租房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安全管理和退出管理,提高轮转效率,合理调整租金标准,基本形成公平公正、科学规范、轮转高效、保障精准的周转住房、公租房管理机制。
第七节 后勤服务管理提升行动
以市场化、社会化为目标,进一步规范优化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进一步深化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机关后勤事业单位改革。
规范优化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研究制定机关后勤服务的政策制度,确定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制定购买服务示范合同。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提供后勤服务,杜绝超范围、超项目、超标准保障。加强购买后勤服务质量监管,综合运用满意度测评、绩效评估等方式加强考核,切实提高保障效能。做好机关餐饮、幼儿教育、安全保卫等保障服务,规范保障服务行为,展示保障服务良好形象。
加快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利用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积极通过市场化、社会化方式实施,逐步建立起符合机关正常运行实际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求的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机制。
推动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改革。研究制定机关后勤服务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和机关服务中心改革实施意见,推动从事物业、修缮、基建等后勤事业单位改革,切实处理好单位改革后与原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实现事企分开。做好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通过撤销、整合、保留、脱钩、转型等方式分类有序稳妥推进。
第八节 综合事务管理提升行动
依法加强省级人防管理,不断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管理,积极拓展社会事务管理,深入开展共建活动,进一步提升综合事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强化省级人防管理。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强化人防行政执法。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维护力度,到2020年,新增省级机关人防工程总量20万平方米,人均掩蔽面积达到规定标准以上,人防工程完好率提高到90%以上。加强人防指挥通信建设,基本形成以指挥所为中枢、信息为主导、网络为支撑的互联互通新型人民防空战备体系。完善人防专业队伍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应急抢险救援专业队伍、人防志愿者专业队伍、人防医疗应急专业队伍。利用有关场地建设省级机关人防疏散和宣传教育基地,全面有效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到2020年,省级人民防空教育人数比“十二五”增加30%。
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管理。巩固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清理规范成果,坚持从严从紧、深化改革要求,转变单一的备案年审管理模式,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自身建设,加强党团工作管理指导,强化指导监督和协调服务,形成驻在地与派出地政府双重管理合力,推动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
加强机关社会事务管理。主动加强与绿化部门联系,根据职能分工,扎实做好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美化、爱国卫生、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事务工作。协调推动省直绿化美化工作,设立省直机关绿化基地,加强省直机关绿化美化培训,实现工作常态化。创新开展省直爱国卫生指导工作,每年开展省直机关爱国卫生宣传月系列活动。围绕创建“健康山东”目标,结合各地实际,加大办公区环境整治、禁烟控烟、减盐行动等工作力度。组织省直机关参加省卫生先进单位评选工作,做好省直机关爱国卫生宣教工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全省机关事务部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稳步推进机关事务法治保障、标准化建设、信息支撑、政策理论支撑、业务指导、人才培养建设等六大体系建设,为全省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节 完善机关事务法治保障体系
进一步健全完善适应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发展需求的法规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管理保障服务,实现管理有制度、保障有标准、服务有规范。
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加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推动各市出台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经费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机关后勤服务等重点领域法规制度,形成相对完备的机关事务制度体系。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加强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推进依法管理。通过修订“三定”规定、完善法规制度等途径,依法推动机关事务职能建设,完善以资产管理为核心,以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职工住房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为基本职能的职能框架,进一步明晰职责边界,推动机关事务工作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推进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按规定进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规范行政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节 构建机关事务标准化体系
把标准化理念和方法融入机关事务治理,实施机关事务标准化战略,完善机关事务工作标准化框架体系、运行体系、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机关事务工作标准化品牌。
构建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框架体系。深入调研机关事务业务职能,根据工作需要明确标准目录,科学划分机关事务主要业务标准的具体分类,制定印发《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搭建起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的框架体系。
完善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完善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领导机制,建立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主体,以市、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为依托,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力量为支撑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加强经费保障,协调落实机关事务标准化财政预算专项经费,保障机关事务标准研究、制定、推广、应用、协作以及标准化示范工程和年度发展计划的实施。成立机关事务标准化专家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标准化主管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有关专家参加,具体承担机关事务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等工作。
开展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以《实施方案》标准化框架体系为蓝本,细化具体分项标准工作方案,按照规划一批、转化一批、制定一批的思路,通过合作、委托等方式,开展标准制定工作。同时,选择部分省直单位和市、县机关事务部门,结合实际自主开展标准化工作试点,制修订机关事务标准。提高标准应用推广水平,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和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经验,将通过试点取得的可复制、可应用、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向全省,发挥标准对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的规范引领作用。
第三节 健全机关事务信息支撑体系
增强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能力,推进“互联网+机关事务”深度融合,利用信息技术及互联网平台,推进机关事务保障模式创新,全面提升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完善全省机关事务信息管理平台。统筹全省机关事务工作需求,进一步提升全省机关事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功能,推进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关综合服务管理等主要业务网上办理,整合办公资源,再造工作流程,实现决策科学、管理精准、保障高效。开发网上虚拟服务大厅,将线下业务与线上处理相结合,实现办事预约、智能排队、服务评价、服务展示、服务报警等功能,满足日常办公需要,整体提高业务监管和服务水平。
推动全省机关事务系统共建共享。统筹全省机关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推广成功经验,打破信息孤岛,打造数据共享大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机关事务系统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各业务系统的数据汇总分析,提供丰富、直观、可视的数据支持。提升信息安全管控,强化信息保密安全措施,确保网络、应用系统和数据安全,构建完整严密的信息安全网络体系。
第四节 夯实政策理论支撑体系
立足新时代新要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机关事务政策理论研究,形成一批指引性、支撑性强的理论实践成果,为全省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把握政策理论研究着力点。紧密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突出时代特色,找准理论研究切入点,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下的机关事务工作、推进机关事务改革创新、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作为理论研究的重点领域,增强政策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和前瞻性。
提高政策理论研究专业性。探索与高校、科研机构等专业力量合作,加强全省机关事务系统调查研究,面向全社会、机关事务系统开展课题申报,增强政策理论研究的专业性,力争每年都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创新、有价值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推进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强化成果意识,通过将机关事务理论研究成果呈送各级领导部门决策参考、提升转化为机关事务规章制度、具体举措以及推广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等方式,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促进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通过门户网站、期刊杂志、信息简报等平台,利用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强化对机关事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舆论氛围。
第五节 构建业务指导工作体系
认真履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指导下级机关事务工作的职责,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均衡发展的机关事务改革创新发展“全省一盘棋”工作格局。
搭建业务指导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我省机关事务系统业务指导工作意见,就开展业务指导的具体内容、方式、方法做出规定,探索建立协作组、联系片等机关事务系统联动工作机制,促进系统协同发展。多渠道加强业务指导,综合运用政策规划引领、定期会议研讨、集中教育培训、开展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本级机关事务的管理和下级机关事工作的指导,提升全省机关事务工作总体水平。
完善经验推广和表彰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提炼全省机关事务系统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以点促面作用。按规定开展机关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等活动,鼓励创先争优,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为机关事务工作开展注入活力。
规范内部管理运行机制。从提升工作效能入手,积极开展管理创新,规范内部运行管理、推进重点任务落实,逐步建立和实施年度任务目标管理体系、政务信息化管理体系、绩效考评管理体系,将指标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管控,完善考核评价,提升执行落实能力,实现机关事务部门内部运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升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
第六节 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适应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需要,更加突出专业化建设,大力锤炼干部职工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专业技能,为实现新时代机关事务更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保障提供人才支持。
加大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加强核心业务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不断优化年龄、知识、能力结构,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机关事务人才队伍。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突出业务特点,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和国管局远程教育培训平台,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交流学习、上挂下派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培训教育,提升专业水平。
加强分类管理和考核评价。实施人才分类管理,统筹抓好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多岗位交流锻炼人才,全面增强工作本领。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和指标体系,科学评价激励人才,规范选拔任用人才,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进一步激发和鼓励干部职工安心、专心做实做细各项业务工作。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机关事务部门在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中的职能作用。组织好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抓好经费使用、资产管理、节能改造、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机关事务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大兴担当之风、实干之风、清廉之风,加强机关事务文化建设,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努力营造改革发展、干事创业、有为有位、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提振广大干部职工的精气神,为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提供坚实保障。
作为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全省机关事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强组织领导,对照行动计划,结合本市、本部门实际,找准落地见效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统筹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努力推动新时代全省机关事务改革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来源:山东省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