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山东将采取多种措施,切实营造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良好环境,加强对乡村振兴的科技支撑、加快推动县域产业转型升级、夯实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人才基础、以科技创新助力精准扶贫、促进县域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组织保障,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意见提出,将增强县域创新意识,鼓励县(市)依托区域特色产业和先进生产技术,建设融文化传承、创新展示、科普宣传、参与体验、旅游互动等为一体的创意展示中心、宣教中心、展览馆等科教基地。健全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县(市)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全面提升县域知识产权代理、交易、咨询和评估等服务水平,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建设一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市)。
意见明确,将支持园区成立特色产业创新联盟,带动县域大力培育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特色产业集群,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加强对乡村振兴的科技支撑。进一步强化乡村人才培训,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建立多种方式并举的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机制。加强新型职业农民、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形成以新型职业农民、致富带头人、转业军人、乡土人才为主体的基层科技人才队伍。通过联合与合作模式开展双创,组建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等形式的双创联盟,发展“农业+”旅游、康养、文化、教育、休闲等多种模式。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意见提出,将促进县域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大力加强省级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培育,争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实现全省县域创新型产业集群(基地)全覆盖。省级财政科技资金对达到一定规模、带动力强的集群分领域予以立项支持。重点支持建设一批省级创新型县(市)、乡镇,积极争创全国创新型县(市)、乡镇,强化典型示范和宣传。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