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的《山东省重点人才工程专家服务基层办法》,省人才工程专家每年服务基层时间不少于15天。省人才工程专家参与服务基层工作业绩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贡献特别突出的,可破格参评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据悉,办法所称省人才工程专家,主要是指省委、省政府设立的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和经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推荐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的入选者,主要包括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专家,齐鲁文化名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根据专家服务基层工作需要,获得国家和省级荣誉称号及获得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或经费资助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逐步纳入服务基层的省人才工程专家范围。
省人才工程专家服务基层方式主要包括:兼职挂职、专业咨询、技术指导、项目合作、联合开发、骨干培养、授课培训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依托省高层次人才库建立覆盖全省的省人才工程专家服务基层信息平台,并通过健全完善信息平台的双向选择、需求发布、专家推介、服务对接、项目洽谈等相关功能,逐步实现省人才工程专家服务基层规范有序、科学精准进行。
省人才工程专家参加省和市、县(市、区)组织的规模性服务基层活动,由活动组织单位或承接单位统一承担食宿交通等费用;经省人才工程专家所在单位同意后自主对接基层单位开展服务活动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公务出差的相关规定报销交通食宿费用。
我省将建立省人才工程专家服务基层考核评价机制,考核每年组织一次。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省人才工程专家服务基层工作考核情况,每年通报表扬30位“省级专家服务基层先进个人”和30个“省级专家服务基层先进单位”。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